“你认错人了!”关骏矢口否认自己的身份,“我不认识你啊,你说的什么市局呀,我听不懂。”
在伊湄陆希捷那里受了气,李春雷本来就挺冒火,和个老同学打招呼,他还不认自己,李春雷更是火冒三丈。
“什么叫你不认识我?”李春雷唾沫横飞地叫嚷,“咱俩同学几年,你能不认识我?这么心高气傲,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你在市局,当的什么官啊,当上局长了吗?没有吧!充其量就是个小喽罗吧。你瞧你,只是个小喽罗,就傲气成这样。等哪天当了大官,你恐怕连你的爹娘老子都不认了!”
李春雷嚷嚷之时,关骏不停地给他使眼色,李春雷视若无睹,还越嚷嚷越起劲,“你给我使什么眼色,我说话你不爱听?你越不爱听,我越要说!”
他朝四周看了看,指着关骏喊,“你们大伙瞧瞧这个人,有点小成就,连老同学都不认了。苟富贵,勿相忘的道理他都不懂,什么东西嘛!”
关骏身边那个人,是个刀疤脸。
他一巴掌拍在关骏肩头,表情狰狞中带着阴笑,“市局?老弟,看来你的身份,不那么简单哪。走吧,跟我回去,好好交代交代,你到底是干嘛的!”
闻言,坐在不远处的陆希捷,心里一紧。
刚才,他看了关骏一眼,就觉得这个人眼熟,肯定是在哪里见过。
再一想,陆希捷想起来了,去年,伊湄反算计了一个人贩子后,到陆家给她送奖金的警官,就是关骏!
李春雷说关骏在市局上班,关骏予以否认,说明他,现在不能暴露他的工作单位。
他一定是潜入犯罪分子内部,在当卧底!
李春雷当众揭穿关骏是个警官,还反反复复地说“关骏在市局工作”,他把关骏的身份,彻底暴露了!
打入犯罪分子内部的卧底,身份暴露,下场有多惨,陆希捷想想就知道。
此时,刀疤脸已经和关骏走到外面,陆希捷赶紧追出去,在刀疤脸肩头拍了一下,“嘿,哥们,好久不见啊!”
刀疤脸疑惑的看着他,“你谁呀?”
陆希捷顺嘴胡扯,“老张,你不认识我啦?贵人多忘事啊,我提醒一下,你在xx工厂当门卫时,天天大半夜才回家,叫你大晚上开门的那个……”
陆希捷说话的同时,他隐藏在右手的催眠喷雾,暗中对刀疤脸喷出。
他是魔术师,手法隐蔽,对刀疤脸喷喷雾,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包括当事人刀疤脸,也没觉察到。
“xx工厂?”刀疤脸越发疑惑,“我没在那里当过门卫,认错人了吧?我……”
说着说着,刀疤脸突然间神情呆滞,陷入催眠状态。
见他被催眠了,陆希捷又施展高深的催眠手法,强制性的洗去刀疤脸的一小段记忆。
刀疤脸晃晃悠悠的晕倒,见他晕倒了,陆希捷松了口气。
“你安全了!”他告知关骏,“我清除了他的一小段记忆,李春雷说的那些话,他一个字都记不住。放心吧,你不会暴露!”
陆希捷的所作所为,让关骏稀里糊涂,“你为什么要帮我?还有,你对他实施了催眠术吗?催眠术你都会,难道你是……”
他猜测着陆希捷的身份,陆希捷故作神秘,“你别猜了,我的身份要保密,不能告诉任何人!我帮你,是因为我以前见过你,知道你是个警官。”
无意间,关骏看到跟在陆希捷身边的伊湄,他总算认出,陆希捷是何许人也。
“原来是你!”关骏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个小姑娘那么聪明,能戏耍人贩子,是得益于你的教育啊。”
他对陆希捷拱拱手,“今天你救了我,我在此谢过。”
说着,他话锋一转,“有件事我要提醒你,最近,社会上冒出一群新型的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他们是团伙作案,成员分布广泛。最下层的成员,负责搜集孩子信息,他们通常打着喜欢小孩的旗号,向家长打听孩子的信息。你家小姑娘很可爱,很容易被他们盯上。”
他对伊湄晃了晃手,鼓励说:“人贩子盯上你,是他自寻死路,加油,小姑娘,争取再帮警员叔叔,抓到人贩子!”
他后面的话,伊湄就没听到,她听到关骏说“打着喜欢小孩”的旗号时,她就条件反射的想到一个人,不,人渣!
关骏带着刀疤脸离去,伊湄摇了摇陆希捷的袖子,小声说:“小叔叔,我感觉,我已经被他所说的人贩子盯上了!”
陆希捷也这么认为,“自信点,把感觉两个字去掉!”
“原来,他真的是个人贩子。”伊湄双手托腮,非常郁闷地问:“我怎么老是被人贩子盯上?我看起来,有那么值钱吗?”
“有啊,”陆希捷拧了拧她的鼻尖,“就你这乖巧软萌的长相,谁看了不喜欢?你知道吗,我的好多朋友,都想把你偷回家呢!”
“哎呀,我不跟你开玩笑。”伊湄一脸认真,“咱们发现那家伙是人贩子,下一步怎么做?他现在就在烤肉店里,咱们要不要直接报警,让警员叔叔来抓他。”
“稍安勿躁!”陆希捷胸有成竹地说,“目前我们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是人贩子。等我们找到证据,再报警也不迟!”
***
陆氏集团周年庆晚会的请柬,诸多商界名流都收到,连凌陌尘都收到了。
请柬,是陆关洲派遣他的助理,专程送来的。
之所以邀请凌陌尘,是陆关洲对他心存感激。
当初,是凌陌尘凭借自己精湛的医术,治好了他的美尼尔氏综合症,解决了烦恼他多年的困扰。
商业晚会,凌陌尘一般不去参加。
他不喜欢,那种觥筹交错,虚情假意的应酬场合。
只是,这张请柬,是陆关洲特意送来,他不去,就太不给陆关洲面子。
再加上,他和陆希捷又是好哥们,就是冲着陆希捷,他也必须应邀前往。
如今,他和千寻团聚了,参加晚会,他自然要带着她。
晚会举行的当天,凌陌尘提前下班,带着千寻回家。
女人嘛,参加晚会,总要好好打扮一番,又做头发又化妆的。
在衣柜里挑选衣服时,千寻挑来选去,都没选到合适的服装。
衣柜的衣服很漂亮,还全是高档品牌,可样式过于平常,连一件像样的晚礼服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