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并不迷信。
但自从认识了恩之后,我不得不相信,真的有“贵人”这回事。
恩信是我命中的贵人,遇上她的第一天,我便由失业半年的“量地官”成功应聘为名店售货员。
跟她拍拖后,好事更是接踵而来。
轮候了多年的公屋竟然成功了,我终于不用再捱贵租、住劏房。
/六/合/彩/五奖也中了,/彩/金/虽然不算多,但我自十八岁开始买/六/合/彩,连安慰奖也从未中过。
连买杯雪糕,都可以中头奖----双人来回日本机票连酒店。
恩的相貌身材平庸,品性却极温驯,对我体贴体谅,我也就收起了花心,跟她好好发展。
真是“不由你不相信”,和恩同居后,我的事业更是一帆风顺。
短短五年间,从一个见习售货员,一直晋升到香港分区总店长。
我们也从二百呎公屋,一直搬到千二呎私人楼房。
银行存款由四位数字,跳升至七位数字。
虽然我们的经济环境已大大改善了,但恩还是恩,节俭得离谱。
永远只在转季大减价时才肯买衣服,两件上衣、两条裙子、两条裤子。
永远只有三对鞋,一对上班鞋、一对运动鞋,一对休闲鞋。
病了永远不肯看医生,随便买些成药吃吃便算。
但她只对自己“孤寒”,对我对我的家人却很慷慨。
我妈妈很喜欢她,说她是难得的好女人,把她当亲女儿般痛爱。
我的朋友同事对她更是赞不绝口。
我对她没什么不满,想着简简单单,这样过上一辈子也挺不错。
谁想到,一次出差把这一切悉数改变。
我到巴黎总部开业务会议,遇上美丽热情的模特儿祖安。
祖安大胆主动,把我迷得死去活来。
回港后,我跟恩提分手。
恩哭着求我,甚至愿意委屈求存。
家人朋友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但我色迷心窍,把所有劝告置若罔闻。
恩终于接受了现实,搬离我家。
是巧合吧?还是命定?自从与恩分手,幸运之神便离我而去。
因我的决策失误,公司亏了大钱,把我辞退了。
适逢股灾,我上百万的投资血本无归。
我交不出供款,银行便把我的房子收回。
连祖安也离我而去。
短短半年,我变得一无所有。
我搬回妈妈家,每天窝在屋里喝酒,醉了又醒,醒了又醉。
妈妈拿我没办法,竟把恩找来。
我一看见恩就生气,大叫着赶她离去。
恩却死缠着我不放。
不理会我的辱骂、冷语、讽刺,恩始终温柔而坚定地守在我身旁。
终于,我重新出发。
仗着对时装还算有些触角,我开了一间网店,专门售卖非主流时装。
我发奋图强,巴不得二十四小时在工作。
幸运之神再次降临,我的生意蒸蒸日上。
转眼两年过去,我再次站在人生的高峰。
遗憾的是,恩一直拒绝答应跟我复合。
恩身边没有别人,对我也是十分关怀照顾----她骗不过我的眼睛,她依然爱我。
我在她跟前跪下来求婚。
她说:“你爱的不是我,你只是不想放走我这个「贵人」。”
我看着她的眼睛:“我不能放你走,不是因为你带给我的是好运,而是自尊和自信----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