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空之上俯瞰尘世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夜色之中的城市没有太多的灯火, 到达一定高度之后,下方的一切都黑如夜幕,零星几点灯火也无法传递到高空之上,骤然像是天地颠倒, 不复人间。
很多人都不喜欢夜色,因为太黑,好像所有的恐怖都会在黑暗中蕴藏,出其不意就会来一个致命一击。
李世瑾却喜欢黑夜较多白日, 这世上,如同死亡是最大的公平一样,黑夜也是最大的公平, 所有的一切, 毫无薄厚,全都会被黑夜所笼罩, 不像白天, 总还要留一些照不到的阴影。
宝船的级别有些高,即便李世瑾已经是筑基期了, 但飞行了一段时间就发现, 在没有灵石的情况下,仅靠一身灵力维持高空飞行实在是太过浪费了, 不过十来分钟,便已经撑不住了。
这是不是说, 世上最高等级的修为不限于金丹期?如果还是这个分类的话。
趁着夜色浓重, 宝船缓缓在一片空地之上停留, 李世瑾跳下船,半空中的宝船变小,倏忽之间收入手中,又是精巧的一枚微雕船。
这等宝物不好随意存放,李世瑾早早寻了一个锦囊装起,长绳穿住,挂在脖子上,藏在衣服中,轻易不会为外人所发现。
“啪——”一声枪响从远处传来,似乎还有火光闪过。
李世瑾动作更迅速了几分,精神力立刻构建起一个防护罩来,若是真的暗中有子弹袭来,多少能够阻挡一二。
“打死了吗?”
“死了。混蛋,还想跑,哼,看你能够往哪儿跑。”
“好了,快走吧,这都耽误多长时间了,咱们还有正事要做呐。”
“还不都是这小子,也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
骂骂咧咧的声音渐渐远去,周围又安静了,李世瑾等了等,确定那两人不会回来了,这才迈开脚步往过走去,地上那个少年并没有死。
救人似乎没有什么好考虑的,李世瑾叹了一口气,还是蹲下身看了看那人的情况,是个少年人,不到二十岁的样子,嘴巴上一点绒绒的青,胸口中了一枪,鲜血还在流,仅剩一口气的样子,□□声都微不可闻。
这样的伤若是换了旁人,自然是不能治的,但是碰上了李世瑾,不过是灵气走过一圈儿的事儿。
子弹卡在了肉中,灵力一逼,子弹随着鲜血而出,少年人轻呼了一声,眼皮微微掀起,黑眸之中却没什么焦距,正常人在这种黑夜之中,能见度是极低的,哪怕这时候还没有多少雾霾遮盖天空,但天空之中却也并非每晚都会星光璀璨。
今夜连月亮都没,星星不过零星几个,根本无法照亮地面,他看不到什么,含糊着问了一句:“谁?”
警觉性不缺,就是体力已经不行了,幸好子弹的伤口不大,不然这会儿连救治都没有必要,血早就流干了。
他看不到,自然也就不知道自己的伤口正在迅速好转,切开的血管被连同起来,内部的伤口渐渐愈合,这个速度太快了,简直如同刹那花开一样,不过几个呼吸之后,唯有外部的伤口证明这里曾经进去了一颗子弹,内部已经全好了。
李世瑾救了人,却不想多有联系,见他伤势好了,便起身往城市的方向走,这里离城市不远,周围也没什么大型的野生动物,倒是不怕把那少年人一个扔在外头,至于受寒发热什么的,他都治疗到那种程度了,如果还有什么不好,只能说命该如此了。
少年人果然命大,次日李世瑾吃早饭的时候,就看到了他活蹦乱跳地出现在城市之中,跟昨天那种短卦打扮不一样的是,今天他穿上了一套黑色的学生装,同样黑色的小帽戴在头上,笑着跟身边人说着什么,一同走过长街。
坐在早餐铺子上,在一片热气腾腾的香味儿之中,看着那几个学生走远了,李世瑾微微有些诧异,若不是精神力认人不会出错,他恐怕要以为这个人和昨天那个并不是一个了。
才一夜过去,这也好得太快了吧。
低下头,又咬了一口包子,这个年代的食物都是十分地道的味道,没有添加剂,没有激素,也没有多少污染,能够放心坐在路边摊上吃肉包子,也是一种不错的感受。
小米粥熬得稠糊糊的,喝一口,嘴上都要有一圈米汤,筑基后其实可以不吃东西,这些食物说到底都有杂质,并不能百分百被消化,远不如修炼时候沟通天地灵气的感觉更好,但,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呢?反正这个世界是不可能真的成仙成道的。
每个世界都有不同的规则,这个规则决定了这个世界是否能够走某一条路,如同这个世界,新旧时代的交替时主旋律,法则却早已经度过了交替期,偏向科技发展了。灵气的混乱很快就会成为衰减,那时候,不要说像他这样投机取巧混成筑基期,就是练气期都不可得了。
便是以前那些在此之前修炼有成的,除非真正能够飞升,离开这个世界到另外的世界去,否则体内的灵力消磨完了之后也会走向末路。
这也好像老思想和新观念的交锋一样,总有一边儿是要占据上风的,而落后的那个必然是要被淘汰,人生如此,法则亦是如此。
既然如此,那么努力修炼似乎就没有太多的必要了,李世瑾走得本来就是速成的路子,往上的潜力不大,也没必要非要在这个世界求一个修炼有成,从容随心就是了。
以前碰上了这样的世界,他还会努力找寻一些出路,但现在再看,何必呢?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救世主,你不去做,自然还有人去做,自己以为的使命感其实只是自以为俯瞰的优越感而已。
何况,这个世界的状况要好得多,如今北边儿虽然还在乱,但南边儿已经能够看出大治的模样来了,或许以后会是一个商人的天堂,谁让最开始发展的那位就是大海盗,后来的立法自然对此多有偏颇。
第三次看到那个少年人,是在晚上的时候,李世瑾在国际大饭店吃饭,街上偶然听说这里的甜品很好,他在口腹之欲上的追求并不执着,但有时间有条件的时候,也不会介意多走两步让自己吃得好一些。
然后,就看到了被警察追着的少年人,一副侍者的打扮,从二楼冲下来,举动像一只猎豹,只可惜是逃命的猎豹。
伤口竟然好得这么快吗?李世瑾治疗的时候是特意留下一些外伤的,不然怎么能够解释一个人中枪之后毫无状况,但是,那些外伤… …
晚间在自己的房间看到躲藏着的少年人时,李世瑾终于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一天之中碰到三次,这已经不是运气的问题,而是… …因果。
“你叫什么名字?”
李世瑾表现很从容,随意坐下,问对方的名字。
少年人警觉地看了他一眼,大约是觉得对方的这种反应有些奇怪,眼中流露出诧异的神色来,蹲在床边儿没有出来,说:“先生,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是甩开了人才来到这里的,我腿受伤了,要歇一下再走。”
“你叫什么名字?”李世瑾再次问,他没有贸然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却也没有对他的话做出其他的反应。
“... …曾炜”少年人有些犹疑着回答了。
“曾嵘之你认识吗?”
“你认识我父亲?”曾炜有些诧异,微微站起了身,腿上一疼,又窝了下去。
果然。李世瑾垂下眼帘,这是讨旧债来了,哪怕是原主欠下的,如今自己成了原主,这份债也躲不了。
曾嵘之就是原主的朋友,那个曾经大方展出宝船的人,因果只可以在一种情况下继承,那就是他仅剩这么一个血脉了。
修真者的东西从来不那么好拿,哪怕能够强抢,但其中的因果总是无法抹杀,如果都是修真者才好,一旦修真,不如轮回,把对方杀死什么债都没了,但普通人,尤其他们可能是修真者的后裔,就怨不得人家的老祖宗会做一些防范了。
子孙后代不孝,丢了祖产怎么办?要不然这个强占祖产的得不到好下场,要不然这个强占祖产的就要示之以恩。
放到眼前的情况来说,他要帮这个曾炜,至少也要帮到对方小有积蓄才能够放手。
“是,他是我的朋友,你长得跟他很像。”李世瑾一边说着,一边盘算,自己已经救了这个少年一次,按理说天大的因果都该了了,但如此频繁的出现在自己面前,恐怕对方的老祖宗有些贪心了。
若是早知道这宝船有这么多的麻烦,他还会不会修炼,会不会炼化,会不会不舍得归还?自然… …李世瑾也不知道他会怎么做,但事情到了此时,总是要把因果了了的。
“你这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不等曾炜拒绝,李世瑾伸出手来,“来,让我先看看你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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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啊,按照原剧情,李念就是原主和医女的儿子,然后他出来找爹,进了军阀的队伍,救了一个小头目,死了,然后小头目路过这里,顺道为他报仇带抢劫。
没想到大家都有同感啊,事实上就是这样啊,如果是重生的话,第一世窝囊,第二世突然就飞起了,还不如说是被人穿越了更可信呐。
看到了啊,我喜欢无CP并不是说主角都不结婚了,而是不要让婚姻成为主旋律,就像之前说的那样,所谓的女强文就是女主无论穿越还是重生直接找了个金大腿来抱,然后后面的剧情就是秀恩爱,各种秀的过程中,大腿把一切仇都给你报了。
各种无语,真的。
看一遍或许觉得有意思,第一次,新鲜嘛,看得多了就会发现这种套路实在有些腻人了,我就希望能看到更多侧重剧情的,不要是描写你们各种脖子以上脖子以下的亲密行为举止,腻腻歪歪的有点儿厌。
和谐社会,大家努力!
哈哈,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