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洲有句俗话,说真正高明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面目出现。
这头驴子肯定没有听说过,否则绝不会轻易让“灵宠”和灵宠的同伴靠近,回过神的时候,大青石上已经没有仰躺着的驴子,连大青石都不见了,原地空空荡荡。
原本站在大青石旁边低声下气无计可施的邋遢老头,手中多了一个青色囊袋,袋中扭动激烈,隐约还有急促高昂的“啊呃”声传出。
事发得太突然,一直呆在溪涧不远处饮茶的母女都惊呆了,看鬼一样看着邋遢老头,此刻他变换了形貌,是个清矍老者的模样,一脸的高深莫测,配上手中的囊袋,相当的震撼人心。
起码震撼住了旁边这对母女。
妇人警觉地站起身,冲着邋遢老头行礼:“这位……道友,与这头恶驴有仇隙?”
“之前没有,但它要抓我的一位小友做灵宠,欺人太甚,为了让它涨点教训,暂且把它收服。”
“这恶驴占据溪涧,作恶多端,道友收服了它,为此地除了一害……道友若不嫌弃,坐下来喝茶?”
邋遢老头沉默,气氛一时冷凝。
妇人身边的女儿不合时宜地开口,指了指那个囊袋道:“前辈,那只小红鸟也被收进去了——”
“无妨,我这小友年轻气盛,游历在外添了许多任性,这次让它也涨涨教训,还有姑娘你,认不认识洛氏少家主?”
邋遢老头直白了当,坎山宗掌门之女想抵赖,看着他手中的囊袋又忌惮得很,那头黑驴在此地跋扈多年,她母亲硬是没能把它驱逐出去,眼前这卖相颇佳的老头,一出手就把驴子制伏,道行肯定在母亲之上,打不过,就得客气些,当面嘴硬的后果她承受不起。
她点头承认了,脸上硬挤出一抹笑:“不止洛氏少家主与前辈是何关系?”
“他是我看好的一个后辈,姑娘明白该怎么做了?”
“……”
三言两语,震慑住了溪涧边的母女,半句废话没有的收回了洛风身上的情丝。
洛风正焦灼地在溪涧十里外的高坡上等待,因为太焦急,不自觉地沿着高坡来回走动,把一片草甸踩成了路。
黑岬倒是真正,稳稳坐在路边的树墩上,亲眼目睹了洛风情丝飞走的神迹,满脸喜悦地恭喜洛风:“前辈出手果然不凡,那坎山宗妖女不敢纠缠你了。”
“哈哈,黑小子最会说话!”
邋遢老头人还没到,得意的嗓门先想起来,高坡四周的灵汐一阵震颤,旋即出现一团裂隙,邋遢老头拎着青色囊袋钻了出来。
“小子们,此地晦气,不宜久留,跟我走!”
他不由分说地捏碎一张瞬移符,带着一众小辈挪移回到原先那座城池之中,依旧在那座酒楼的同一间雅间,金发狂徒和他对面不相识的大师兄也依旧在隔壁。
若非邋遢老头手中的青色囊袋还在剧烈震颤,之前在山坳中经历的一切恍若幻境。
杜小草从灰头土脸地从囊袋中飞出来,绕着房间昏头昏脑地飞了三圈,落到窗边重新变回少女模样,气鼓鼓地骂邋遢老头:“你居然把我跟那头野驴关在一起?万一它伤了我怎么办?”
“放心吧,它入了囊袋就只能乖乖听我摆布,这厮颇有几分本事,若是先放你出来,怕它钻空子溜了,岂不白忙活一场?”
“你早就知道那山涧里有驴?”
“从前听谁说过,是头不错的脚力,遇上了顺手收服,当个坐骑。”
“它这么桀骜,会肯让你骑?”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实在顽劣不肯,就宰了吃肉,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都是美味。”
“……”
杜小草神思迷离,想不通邋遢老头怎么出奇制胜,没费什么手脚就逮住了一头难缠的妖驴,那驴子一看就不好相与。
黑岬闷笑:“那头驴子的道行确实不低,可惜太自大了些,以为咱们到了它的地盘上,奈何不得它,竹上前辈利用了它这份心思,示敌以弱,趁它最不备的时候忽然动手,打了它个猝手不及。”
“若是真打起来呢,竹上前辈能赢过那驴子?”
黑岬嘿笑不语。
邋遢老头不满:“真打起来,我老人家也不惧它,何必呢,一打三分低,出门在外能动口就别动手,何况旁边还有个厉害的婆娘虎视眈眈,想要说服她给洛小子祛魅谈何容易?我一朝杀鸡骇猴,她就乖了,我老人家小小一个计谋,毫发无伤,大事得成,还白得了一头坐骑,多划算?”
他洋洋得意,杜小草脸上不屑,心里也暗暗服气,路走多了果然就滑了,胆子也大,看看她吧,堂堂帝姬,被一头野驴吓唬得规行矩步,没胆子抓驴。
归根结底,艺高人胆大,邋遢老头的手段,有道行做底气支撑,杜小草若是贸然出手,得逞的机会不大,还可能触怒驴子丧命。
诸事完毕,杜小草想要撤回云澜祖地,那里还有一个大烂摊子等着拾掇。
邋遢老头不愿意,指了指隔壁的雅间,要留下看金发师兄弟的热闹。
杜小草不满:“前辈,热闹看得多了,自己也容易变成热闹。”
“无妨,我只远远地看,不凑近,不掺和。”
“你是忌惮那美艳酒友吧?怕她事后知道了怪你没援手救她弟子?你刚才都听到了,这俩都是她的弟子,真要打起来,你帮一个?”
“我谁都不帮,酒友自己的烂摊子,自己过来收拾,我已经给她传讯,不知为何没有回应,猜测是绊住了,我先替她扛一会儿,尽一尽酒友的道义,最终如何收场,他们师徒自己看着办。”
杜小草听得无言,觉得金发男子目睹坎山宗掌门背后有那么厉害的亲娘撑腰,应该不会再想抓她做炉鼎。
邋遢老头冷笑,指了指隔壁雅间:“他若真的死心了,就不会滞留此地,那掌门之女天赋异禀,功法玄奇,星河诸界都罕见,最是契合那小子,他想再寻一个差不多的炉鼎难如登天,岂会轻易放弃?”
杜小草想想也是这个理,坎山宗掌门之女天赋异禀且不说,这“功法玄奇”,极有可能来自她的母亲,这女子不是荒野里偶然长出来的牡丹花,是世外高人苦心浇灌出的奇葩,想要采撷到手中,非得费一番功夫。
“竹上前辈,溪涧边隐居的妇人,道行明显高过坎山宗掌门,容貌也是不错,品味也不错,为何会选择坎山宗掌门那种纨绔做道侣?”
“谁说坎山宗掌门是她的道侣?男女燕好,未必就是选择道侣,只是瞧上了对方的好相貌,或者好资质,露水欢爱一场散了,大家各取所需,放眼星河不要太多,这溪涧边的妇人,我猜是因为看中了坎山宗掌门的某种罕见资质,跟他在一起生了个女儿,这女儿的资质惊艳,适合她这一门的功法传承。”
邋遢老头的推测非常有道理,可怜的是隔壁雅间的师兄弟,想占便宜踢到了铁板,又不肯识趣避让,他们入了山涧,能平安返回的几率很低。
好处就是,让大师兄暂且歇了宰杀金发师弟的戾气,巴心巴肺地替他谋划如何掳走美人。
整整思考了两日,第三天凌晨时分,师兄弟走出客栈房间,一路御剑直奔山涧。
邋遢老头施展一个袖里乾坤的神通,把身边一众小辈全都收入袖中,偷偷摸摸缀在这对师兄弟身后,再次来到山涧附近,没有靠得太近,躲在一片桃花林中。
这时节不是桃花盛开的时候,满园春色其实是防护符阵,寻常人靠近了必然触动玄机,也就邋遢老头奸猾得过分,一路都有惊无险,悄无声息地抵达了目的地。
邋遢老头挥袖驱散一片花瘴,让跟在身边的小辈卵石中胡乱散落的枯骨,枯骨旁边还有失去光泽的仙剑、芥袋、符箓、法宝,甚至还有军中兵将使用的盔甲和兵器。
“这些家伙都是闻着味跑来的,想靠修为和蛮力破阵,结果都死在了这里,”邋遢老头边说边捞起一副黑色铠甲,远看沉甸甸地极有分量,入手却轻如鸿毛,几乎感受不到分量,杜小草啧啧惊叹,邋遢老头也咋舌,说这是蜈蚣甲,把活过百万年的老蜈蚣剥皮,鞣制淬炼成甲衣。
蜈蚣普遍剧毒,活过百万年的更毒,修士穿戴以后百毒不侵,却倒在这片桃花林中,杜小草觉得不可思议。
邋遢老头笑得像老狐狸,“傻丫头,你看这些尸骸,几乎都没什么伤损,他们是生生耗死在此地,生前没有经过厮杀,那几具新鲜尸体,包括这黑色铠甲的主人,应该都是中了桃花瘴而死,桃花瘴这种毒跟寻常的毒不一样,吸入之后,人会做各种离奇的春-梦,在梦中耗尽精血而亡,死前没有痛苦,所以这能辟百毒的甲衣帮不了他,白便宜我老人家。”
邋遢老头得意地收起甲衣,沿着桃林悠哉闲逛,一众小辈就没这么好的心态,亦步亦趋地紧跟着他。
绕过一道石亭,洛风耐不住性子,低声催促邋遢老头:“前辈,能不能凝聚一面水光镜,看一看溪涧旁边打得如何了?”
邋遢老头呵呵:“放心,还没开始打呢,水光镜最好不用,容易惊动他们,咱们来这里是看热闹,能捡漏最好,不干涉,不帮忙,也不落井下石。”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他用力瞪了洛风一眼,知道他还记恨金发男子重创梅花精魅的事,想借机报仇泄愤。
杜小草头上佩戴的桃花簪,是在巫疆时候收服的一头桃花小妖,还在巫疆时就得了一桩大机缘,一直陷入沉睡,杜小草日常戴着它,几乎都忘了它还是一头活妖,此刻入了桃花林,它唿唿醒了,睡眼惺忪地打量四周的桃花林,亢奋地像饿疯了的狐狸遇见一窝肥鸡。
动静太大惊动了邋遢老头,一指头弹出去,把桃花小妖重新弹成了簪子,咣一声摔在泥地上。
杜小草心疼的捡起来,用心神跟它沟通,它死死不吭声,被邋遢老头吓破了胆子。
“前辈,一头小妖罢了,何必这么吓唬它?”
“我不是吓唬它,是想帮它,算它运气好,遇到我老人家,带回把这座桃林炼化了给它当小洞天,以后你就能随时随地逛园子了。”
杜小草不敢置信地环顾身边的桃林,桃花瘴弥漫,望不到边,只凭他们走了这么远,面积就不会小。
她在六爻城的时候,见过炼化在玉佩上的小洞天,被城主宋稚挂在腰间,乍一看像个山野小小宅门,风景如画,陈设齐备,进入其中灵气充沛得让人沉醉。
蜃楼虽然也不错,却过于庞大招眼,寻常不宜拿出来,桃花簪里桃花林就雅致多了,不怕旁人垂涎眼红。
饶是如此,也是一件好东西,杜小草无功受禄,讪讪道谢:“竹上前辈待我真好,铭记在心,余生不忘——”
酸话说得尴尬,邋遢老头却像是吃了蜜一般,竖起耳朵听得眉飞色舞,丝毫不顾及杜小草已经尬夸到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