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珍熙思考跟李政赫的关系时,李政赫早已经把她抛在了脑后。
没办法。
小李同学就是这么的无情。
或者说。
金珍熙早已经被他定位在了**的位置。
至于谈恋爱?
那是不可能的。
自从上次与金智媛、宣美分手之后,李政赫已经决定除了林允儿外,再也不会维持一段长时间的关系。
关系维持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产生感情,也会越容易让双方受伤。
林允儿是因为李政赫已经承诺过她,只要她不离开,李政赫也绝不会离开她,但其他人,包括金雪炫,李政赫已经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再去用心维持。
至于怎么处理金雪炫和金珍熙的问题,李政赫也已经想清楚。
这个办法还是从朴孝敏身上获得的灵感。
朴孝敏之所以接近他,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让他为Tara写歌,而对歌手或女团来讲,一首好歌的重要性毋庸多言。
而好歌对其他作曲家来说或许还需要灵感,需要时间的积累,但对李政赫来说,不过是从前世时空copy到这个时空,根本就不需要他花费太多的精力。
至于李政赫想到的办法也很简单。
那就是为金雪炫和金珍熙所在的组合写歌。
只要她们红了,依歌手在韩国的活动模式,她们就会有跑不完的行程,那么双方见面的时间就会越来越少。时间少了,行程又多,自然就没工夫也没精力再去维持一段长久的关系。
而且。
这对她们也有好处。
进娱乐圈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想红嘛。
那李政赫帮她们红起来也算是帮她们实现了梦想,从另一个方面对她们做出了补偿。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但这里又牵扯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李政赫不能只为Tara、AOA和Fiestar写歌。
如果只为这几个组合写歌,或者说,只为女团写歌,那在其他人看来,若是其中没有一点猫腻,那是没人会相信的。
毕竟圈子里现在已经开始流传起一句话——想要让李政赫为你写歌,首先你要成为他的朋友。
若是李政赫只为女团写歌,甚至只为Tara、AOA和Fiestar写歌,那其他人会怎么想?
李政赫的“女朋友“还真够多的。
所以。
李政赫不仅要为其他女团写歌,还要开始为男团写歌,甚至还要包括其他的SOLO歌手。
只有这样,才不会引人怀疑。
反正他所谓的“写歌“也只是做一个搬运工,把前世时空的歌曲搬运到这个时空,也算是为这个时空的娱乐行业做一下贡献,丰富下音乐爱好者的业余生活。
当然。
也可以顺便赚点钱外加拓展一下人脉。
也是因此。
打定主意后,李政赫也没有拖延,见到罗光旭直接就谈起了这件事情。
…………
“政赫你的意思是……”
狐疑地看了李政赫一眼,罗光旭问道:“以后再有公司或歌手向你邀歌,不用找借口推辞了?“顿了下,“是所有的邀歌都答应,还是区别对待?”
对于李政赫有音乐创作的才华却闲散浪费,罗光旭是有微词的。
是的。
作为一个演员,罗光旭是不希望李政赫把太多的精力放在音乐上面,演员就应该更专注演艺事业,这很正确,也无可厚非。
但在条件允许,或者说,空闲之余,利用音乐去拓展人脉,罗光旭却并不反对。
但李政赫过去却是一刀切,除了帮朋友写了几首歌外,对于其他的邀歌,不管是公司也好,还是音乐界的前辈,都让罗光旭找借口拒绝。
甚至拒绝的理由也很简单。
工作太忙,诸事繁杂,无心创作,没有灵感。
这个借口甚至都无懈可击,因为李政赫自出道以来,确实一直都忙于工作,基本上就没有休息过。
但一直跟着李政赫的罗光旭却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事实。
自从出道以来,李政赫确实一直都忙于工作,但李政赫精力充沛,工作对他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之所以不想为其他人写歌,原因也很简单,只因为嫌麻烦,懒。
对于这一点,罗光旭都感觉无语。
只是因为嫌麻烦,只是因为懒,就放弃了拓展人脉的机会,放弃通过版权赚钱的机会,罗光旭只能说,有才就是任性。
现在虽然不知道李政赫为什么改变了想法,但罗光旭并不想深究。
若是其他演员,罗光旭会反对他们把精力消耗在音乐创作上,但李政赫不同。
有才,就是可以肆无忌惮。
而且。
其他人想向李政赫邀歌都会先联系他,他也可以借此拓展自己的人脉,为以后自己“创业“先打下基础。
所以。
听到李政赫打算接受邀歌,罗光旭没有反对,反而很支持。
…………
与此同时,听到罗光旭询问后,李政赫也给出了答案。
“光旭哥,以后再有公司或歌手跟你联系的时候,你把这些邀请都记录一下。”
顿了下,李政赫道:“我精力有限,不可能谁向我邀歌,我都要为对方创作。“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忽然笑道,“写歌嘛,关键要有灵感,当然,还有眼缘。”
“眼缘?“罗光旭闻言,不禁有些懵逼。
第一次听说为别人写歌还要看眼缘的。
李政赫点头笑道:“当然。眼缘……很重要。——若是看着不顺眼,我干嘛要为他们写歌。若是看着顺眼了,哪怕是新人,我也不介意。”
作曲家为别人写歌大多都会看公司实力和歌手人气,这主要是因为韩国对音乐版权保护严格,一首歌当然是交给当红的组合或歌手唱销量才会更高,也才能靠版权费获得更高的收益。
但李政赫对钱并不看重,也并不在乎这些。
他写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完成任务,以及解决像朴孝敏、金雪炫和金珍熙类似的问题。
若是不以眼缘作为借口,他一旦把歌曲卖给其他公司之后,公司高层完全可以把他的歌交给公司旗下的其他艺人演唱。
比如金雪炫所属的FNC公司,FNC公司旗下除了AOA外,还有其他的歌手,李政赫若不指定这首歌只是为AOA创作,也只限于AOA演唱,那么FNC公司完全可以把这首歌交给其他歌手。
毕竟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获得利益,一首好歌交给当红的艺人或有潜力的组合演唱,才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但若是李政赫在答应为对方创作歌曲时,或者说,直接“赠送”给别人歌曲时,在合约中指定这首歌只能交给哪个组合或歌手演唱,那么就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和意外的麻烦。
而且以后的任务中可能会出现类似于像帮“Tara崛起“之类的任务,若是对方是新人组合或歌手,又或是小公司的艺人,那李政赫也同样可以利用“眼缘“作为借口为对方写歌,或者说,送歌。
当然。
这种行为会显得怪异。
但谁让李政赫是才子呢,才子嘛,总要有些区别于普通人的怪癖。
还是那句话……
有才,你就可以任性。
别人也会视之为理所应当。
当然。
若是其他公司介意李政赫插手这件事情,或者说,不同意李政赫指定歌手的条件,那完全也可以不接受李政赫的歌曲。
但一般来说不会发生。
毕竟截止到目前为止,李政赫创作的每一首都很流行,公司就是为了利益考虑,也不会拒绝。
等以后李政赫让更多的组合或歌手红起来之后,那么拒绝的人就会越来越少,直至没有。
而这……
就是李政赫想到以后怎么解决“送歌”任务以及类似金雪炫和金珍熙问题的办法。
简单粗暴……
但很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