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帝具能够自由操纵听众的感情,虽然在战场上用以鼓舞士气而为人所知,其实它能操纵的感情多达数十种,但反复听的话会对曲子形成抗性。对不懂得乐曲的人不起作用(对艾斯德斯完全无效,对塔兹米效果一般)秘技为利用演奏强化自身的“鬼人招来”。
然后就看到但丁深深地吸了口气,胸口微微隆起,他转过头,以扫荡的形式吐出了这口气,顿时天地间狂风大作,就像以但丁为中心爆炸了一颗威力不凡的炸弹。
狂风扫过,妮乌就像稻草捆扎而成的纸人,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荡过,血肉全被吹“散”了,血肉骨骼、帝具碎片噼里啪啦地砸在雪地上,各种颜色的血浆飞溅而起,泼溅涂抹,雪白的地面顿时五彩缤纷,布满了抽象的彩色涂鸦。
三兽士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利瓦,他见识到了面前这个男人的恐怖之后,意识到别说是他们,恐怕就算是艾斯德斯将军也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但是为了给艾斯德斯将军争取逃跑的时间,他还是打算拼死一战,哪怕能够拖住一点时间也好!
艾斯德斯很快就杀了回来,不过但丁那一脚给她的伤害也是有的,艾斯德斯都血流满面了。
“你很强。”
艾斯德斯激动的说道,这一次来,总算没有失望,遇到了一个可以打一场的男人。
随后她不等但丁说话,直接就发动了攻击。
……
艾斯德斯被但丁抱在怀里,但丁表示,他就喜欢艾斯德斯这样的女人,遵从弱肉强食的法则,自己比她强,所以打败她之后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并且艾斯德斯也会无比顺从。
弱者本身就要服从强者,艾斯德斯这种畸形的,丛林法则一样的性格是被她父亲的话歪曲的结果。
昨天的一场大战,艾斯德斯被但丁全面碾压,哪怕使用了雹怒跃击这种巨大的冰陨石坠落的攻击,也被但丁轻描淡写的一拳打成了粉碎,而自己无论怎么样都伤不到但丁分毫,于是艾斯德斯就承认了但丁是比自己更强的强者。
这里要说一下,但丁在海贼王的世界是三米身高,不过因为可以自己控制身高,所以在遇到艾斯德斯他们之后,但丁就自动调整到一米九的高度了。
也就是跟鬼泣里面真正的但丁、尼禄、维吉尔一样的身高,这才能把艾斯德斯这个一米七四左右高度的大美人抱在怀里。
对于艾斯德斯,但丁可是非常喜欢,甚至是老婆之一,这里的老婆可不是一个季度换一次的那种,而是一见钟情,至死不渝,喜欢了她很长时间,没有变过心的那种。
艾斯德斯是一个超s女王。
出身于北方边境地区,是专门狩猎危险种的一族巴鲁特斯族族长的女儿。
因为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父亲灌输“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死亡”的思想。所以性格扭曲了。
经常独自一人捕杀恐怖的危险种,一次狩猎归来后发现全族被入侵的北方异民族所灭,从此更加认定若要生存只有成为强者。
在继续狩猎了一段时间危险种后,前往帝都做官。
因实力强大很快就成了将军。之后将装在壶中的超级危险种之血喝下而得到了强大的冰之帝具·魔神显现—恶魔之粹。
战斗狂人,对待敌人和战俘十分残忍,击溃敌人**的同时也将对方的心智摧残掉,经常为了尽情享受战斗而故意放对手一马。对待部下和百姓却十分宽厚,总是将获得的赏赐分给部下并与士兵们一起吃饭。
曾经转眼间平定了被认为无论如何也至少需要一年才能击败的北方异民族,并将四十万人给活埋。
这个但丁现在正在经历着,并且他没有阻止艾斯德斯活埋四十万北方异民族,这让艾斯德斯认为但丁和自己是一类人。
所以,哪怕受到但丁的支配也心甘情愿,就是她手下的军队的眼神可以杀死人。
“居然能够在眨眼之间就灭掉了那个勇猛至极的北之勇者,就连那数十万少数民族也都全部被杀,真不愧是将军您——”
“用不着拍我的马屁,我并不需要什么阿谀奉承之类的话………”
艾斯德斯说道。
反正就好像往常一样,所以她手下的军队也没有异议。
只不过,艾斯德斯将军不再看那些人绝望的表情了,而是走进了营帐之中。
这令军队里面无数的士兵束手无策。
“对北方异民族要赶尽杀绝,不过你的做法也不算错。”
但丁对艾斯德斯说道。
艾斯德斯单纯只是为了享受更多的战争而不选择赶尽杀绝,斩草除根,经常会放对方一马,但是这样反而让帝国离不开艾斯德斯,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
意思是兔子打光,追捕兔子的猎狗就被煮熟吃了;飞鸟射尽,射杀飞鸟的弓箭就搁起不用了;敌国消灭,出生入死的功臣良将就被杀戮了。旧指江山稳固之后,国君就会残害功臣。
艾斯德斯无意中做到了养寇自重,故意放着敌人不打,故意留着敌对势力或对立面,以此使自己的地位变得重要。
因为事实证明,除了艾斯德斯之外的帝国将军和军官都是废材,只有艾斯德斯出马,才能一次又一次成功的征讨了异民族。
娜洁希坦更是离谱到因为见识到了艾斯德斯对北方异民族的残忍屠杀而选择了叛变,殊不知要不是这些北方异民族入侵,艾斯德斯也不会去屠杀他们。
她只是看到了艾斯德斯屠杀北方异民族,却忽视了北方异民族入侵之后对帝国边境平民的屠杀,艾斯德斯经历过,所以才会毫不留情。
只能说娜洁希坦纯粹是脑残。
“是吧,一下子杀光了的话,以后就再也不能享受到战争的乐趣了。”
艾斯德斯以为但丁是认同自己的想法,殊不知但丁是在感慨她的本能反而给她做了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