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凶手真的是模仿作案,那么他的心理一定和十三年前的赵磊一样。
或者说,他是抱着和赵磊一样的目的,所以才这么做的。
而且看网络上消息的发酵程度,明显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我立刻说道:“现在我们全面压制所有的消息,尽可能让这件事情归于平静,也许凶手自己就跳出来了。”
姜猎沉吟片刻,点了点头,“好,那就按照你说的办。”
姜猎当即让人安排下去。
有了官方的刻意镇压,这件事情在第二天的时候就已经平息了大半。
虽然还有少部分人讨论,但是更多的人都已经被其他的新鲜事所吸引。
快信息时代就是这样,什么东西来的快去的也快。
警局里,一片肃穆。
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
死者李伟,今年二十三岁,工厂工人。在双手双脚以及膝盖处能够发现细小沙粒和很浅的伤痕,经过判断,是因为在沙子上行走或爬行造成的。
致命伤是在头部,用锐利打击造成,伤口缝合整齐,所采用的是外科的常见缝合手段,因此判断凶手极有可能正在从事医生类的工作,亦或者以前从事过,再或者曾经当过医学,这都是非常可能的事情。平常人没有办法接触到外科的缝合手术,更别提缝合的如此干净利落。
除此之外,尸体的身上还有一些细小的痕迹,可以确定是最近一段时间之内曾经被人虐过。伤痕结痂已经脱落,只留下浅色的痕迹。
红姐合上尸检报告,“从这一点上来说的话,可以确定死者应该是一个喜欢被虐的人。因为他身上所有的伤痕都没有任何的反抗伤,死者在死前的两个小时之内,曾经在地上爬行过。”
“另外,在他的脖子上没有发现任何伤痕,这说明并非是有人强迫,而是他自己心甘情愿。”
我问道:“红姐,头上致命伤是多次形成还是一次形成?”
“是一次形成,武器应该是类似于一个,长度大概有十几公分的斧头,很尖锐的那种,一下子就劈出了一个大口子。但是奇怪的是,死者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斧头砍人不会一下毙命,会因为疼痛等原因开始挣扎起来,而如果当时死者是在一片沙地上的话,应该会留下痕迹才对。”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凶手给死者换上寿衣,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在死者的身上留下了很多的血迹,衣服比较脏,留下了一些可能会成为证据的线索,所以才给他换上了一套寿衣。
如果说不是模仿作案,是不得不这么做的话。那这一切似乎又能说得通。
现在在我心中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凶手是模仿作案,模仿的正是十三年前赵磊的那些案子。
而第二个可能就是凶手本无意模仿,但是
没想到在死者的衣服上留下了痕迹,无可奈何之下只能用这种办法。可如果凶手这么怕被抓的话,又为何要将尸体放到警局门口?
难不成是秉承着既然模仿就模仿到底的准则?
可是直接将尸体处理掉,不是更加保险吗?又何必要处理衣服,多此一举呢?
我突然有些想不通了。
尸检报告非常准确,能从上面提到不少的信息。
总结起来,第一,李伟是一个受虐狂,有受虐同x倾向。第二,施虐者很可能是个女人,按照以往李伟谈恋爱的经验来看,他并非是一个恋。
就在这时,痕迹检验部门的报告也送过来。
“现在可以确定丝巾上面所检测出来的香料成分以及内容物,都是同一瓶香水,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丝巾的主人,用的的确是这瓶限量版香水,价格高昂,应当不是普通工人身份。
检验报告员还提供了另外一个重要的线索,这条丝巾的材质乃是真丝,是一个品牌独有的面料,这个品牌一条丝巾动辄便要几千元。
丝巾是价格昂贵的东西,香水也是。这个女人必然是一个十分精致的人。
李伟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认识一个家境很好的女人,而且很有品位的女人呢?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要不然两人是通过社交软件认识的,要不然就是通过朋友介绍。
但是李伟身边的朋友,说句不好听的都是**丝!
如果他们能认识这样的女人,恐怕自己巴不得去追求对方,又怎么可能会让给李伟呢?
而且从他身边之人的口中可以确定,李伟并没有什么厉害的朋友。
我现在提供出了两个方向,“第一,调查李伟曾经的人际关系,看看在进入工厂之前,他是否和对方相识。”
“第二,则是检查李伟的社交软件,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李伟的手机已经消失,想要确定他的社交软件,只能选择查看手机注册的一些账号。
结果这小子还真是厉害的很,基本上市面所有的社交软件他全都注册过,而且都叫一个名字,隐秘而伟大。
隐秘大概是指他的特殊喜好,而伟大又是在形容什么?
之后,姜猎联系了上面的人,费了很大力气才终于调出了一部分聊天内容。
上面显示,李伟每天都在不同的时间段和不同的人聊天。而其中他聊的最久的是一个id名字叫做锦绣山河的女人,她的头像是一朵玫瑰花。聊天的内容让人看着就有些脸红。
大多数都是有关于调教的部分,他们说话极其露骨,其中李伟自称对方为主人,而他则是这个锦绣山河网友的奴仆。
聊天内容截止到上个月月末,当时两人提出要见面,而见面的地点,是在一处咖啡厅。
姜猎当即立断,拿上外套,“走,我
们去看看!”
咖啡厅位于市中心的一处商厦之中,算是中等消费,一般大多数来的都是一些公司白领。学生以及工人是极少数的,他们理解不了这种小资生活。
一到咖啡厅,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监控摄像头。
我立刻找到店员,拿出证件,“你们店里的监控摄像头可以保存多长时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