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瓦姆乌当成自己的后辈,至于桑塔纳……他只是个工具。
仅仅是工具而已。
我走过了那条鲜少有人经过的林荫道,与仗助的友人擦肩而过。他们都是年纪不大的年轻人,背着书包吵吵闹闹,这大概才是让人艳羡的青春——吧,至于这群中学生都是替身使者这种事就不需要多加赘述了,jojo的朋友总是与众不同,我与dio深有体会。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供行人休息的长凳,我坐在上面感受着难得的宁静,思绪却飘散到遥远的过去。
就算是最弱的桑塔纳也有着长生种与生俱来的高傲,那时的人类还不像如今这样可以借助工具和修炼方法让自己变得更强,他们渺小衰弱,在我们眼中如同尘埃。
他怀念旧友跟我有关系吗?别管这是原作情节还是同人情节,现在脑子不太清楚的乔瑟夫做出什么都情有可原。
我说了,卡兹大人不会有愧疚心那玩意儿,毕竟愧疚和同情又不值多少钱。
乔瑟夫很老了,他的大脑和肢体功能正在退化,别说是战斗,就连日常生活都大不如前。拐杖与老花镜成了他的必需品,也许他再也没有能力驾驶直升飞机跟我冲进火山口,更没办法在瞬间想出一堆后备计划让他的敌人钻进陷阱。
他看到我路过,慢吞吞地挥了挥手,然后挂着灿烂的笑容跟我打了招呼,就像是遇到了一个普通朋友。说实话,现在这种情形只有在同人文里才能看到吧——我才没有故意打破次元壁,毕竟卡兹大人无所不能。
说到这里,我又开始为自己消失的养老保险和房子默哀三分钟。
我路过他与东方仗助坐着的长椅时是上午九点半,杜王町已经两周没有降雨,天空的颜色像是一块最美丽不过的蓝宝石,乔瑟夫靠在椅子上,仍旧穿着校服的东方仗助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只能生着闷气坐在旁边。老家伙有一下没一下地吹泡泡,呆愣地望着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
再次强调,别想着我能跟乔瑟夫和谐相处,就算我在路边遇到了坐在椅子上放空的他也不可能、就算东方仗助坐在他身边也不可能、就算他提溜着小孩子才喜欢的吹泡泡工具在吹泡泡也不可能。
虽然这种场景总会让人产生些许感慨,但我并不是悲春伤秋的类型,对我来说人类的生命本来就短暂如蜉蝣,就算对他们拥有强烈的执念,在不到百年后也会遗忘得一干二净。而且吐槽文里有太多的文艺风格本来就很奇怪吧,我可不愿意矫情太过进而得罪作者,她可是能让卡兹大人我吃瘪的存在。
“我不是。”我将身体靠在树上,听着它借由风声传给我的哼唱,难得对她和颜悦色地解释道:“你知道什么是神明吗?”
“我知道。”女孩儿非常认真地抱住自己的膝盖,思索了许久后才艰难地用仅有的词汇量回答:“风,树,蛇,还有土地。”
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找地方沉睡,沉眠之所向来隐蔽,桑塔纳就是我们的守门人——如同当初乔瑟夫与西撒遇到的那样。也许会有人类和动物不小心闯入,我们就会将他们当成养料,就像狮子吃掉弱小的羚羊一样,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人会为此感到愧疚或难过。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沉睡,我们简单准备了一下,选中了位于一座深山中的地下洞窟,那里几乎不会有人类到来,而我们也不想被任何生灵打扰。
而当我醒来时……我被奇怪的声音吵醒,艾斯迪斯他们还在沉睡。然后我看到了穿着动物皮毛的女孩儿就站在我面前,她仰着头,一双黑亮的眼睛就这样望过来,直直映入我的眸中。
“你是神明。”女孩儿似乎不懂得如何表达,她说出的话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歧义,比如说她会将我称作神明,或者是‘父亲’。这很奇怪,我从未自诩为神,更不耐烦成为类似于师长和父亲的角色,瓦姆乌对我很是依赖,但他很懂得分寸,而真正的亲人是会适当放肆的——总而言之,我们只是同伴,而并非家人。
彼时我们坐在高耸入云的巨树下,或许那棵树比我的年纪还要大一点,它看起来很健康,枝繁叶茂,它挡住了射入丛林的日光,让我在白日也能外出行走。
女孩儿将手掌覆盖在树干上,颇为依赖地上下蹭了蹭,在她眼中,这棵树也是她的亲人。这也是我能够容忍她的原因——比起那些傲慢的家伙,这孩子更有一种可称之为野性的特质,换而言之,我很喜欢这种类型的人类。
“都是神明。”
我行走在人间数万年,见过无数生灵,见证了人类从弱小到强大,更是见过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铸造神殿祈求上苍的姿态,但我却觉得,没有哪个人比如今的小女孩儿看起来更加虔诚了。
我记得自己那时心情是前所未有地放松,然后畅快地笑出声来。她的表情有些奇怪,似乎不太懂得我为什么突然看起来如此开心——她真的不懂,只是颇为不解地歪了歪头,问我要不要教她写字。我忍着笑,将她的头发揉乱,然后在入夜后提着她的衣领飞到树冠上,跟树先生道了歉后,坐在最高处看月亮。
那天晚上,我教女孩儿唱了家乡的小调,它来自族中的老婆婆,她经常在睡前唱给我听。然而到最后,我在她哼唱这首摇篮曲时将利刃刺入她的胸膛。
她总是说‘你不该’‘你不能’‘你是错的’。
我想让她活着——卡兹屠杀全族只是剧本而已,我可以将她藏起来。
但是她说我是魔鬼,于是我就做了魔鬼该做的事情,这在别人看来或许很可怕,但当时的我甚至感觉自己的内心毫无波动。
女孩儿在微风与歌声中缓缓入眠,她将头枕在我的膝上,而我就这样与风声与明月为伴,直至太阳升起的前一刻。
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甚至已经不太记得那女孩儿的容貌,我只记得自己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尤达,那在我的家乡意为‘永恒的月光’。
我白日经常呆在地下洞窟中与自己的族人为伴,夜晚便与尤达行走在山林中,她进步飞快,从最初的磕磕绊绊到最后能与我流利对话,然后她开始学习文字和歌谣,我有时甚至会有她其实是我们流落在外的族人的错觉。
那女孩儿是生活在山野中的精灵。
她陪伴我有三十年余,我没杀了她也没离她而去。我的族人们在睡着,他们也许还要继续沉睡下去,我带着尤达走遍了这座山的每个角落,与狼群与虎豹为伴,偶尔还会跟结网的蜘蛛与路过的蛇打声招呼,我甚至还带她去看了海。她赤着脚踏入冰凉的海水中,低头望向被月色染上了波光的海水。
“海的那边是什么?”她问。
“是人类的村落。”
“人类是什么?”她又问。
“是渺小又可悲的生物。”
尤达回头看着我,只是安静地看着我,她什么话都没说,最终只是弯唇笑了笑,像是知道了什么秘密一样。
她毕生都没离开自己的家乡,生活在山林中让她拥有强健的体魄,却也让她与各种危险为伴。她死于一次行猎,我找到她时,那孩子已经快要说不出话来,她倒在了血泊中,磨好的石刀断成了两半,被丢在身边。
“你可以活下去。”我居高临下望向已经显得有些苍老的女人,将选择的机会交给她:“你甚至可以像我一样拥有无穷的寿命,代价就是无法再次见到太阳。”
“你喜欢星辰吗,卡兹?”她答非所问。
我沉默不语,在那时就已经知道了她的选择——悲伤的感觉欠奉,充其量只是感觉有些不解。那时的我还把这一切当成所谓的任务途中的小插曲,她的选择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只是一次无需知道结果的尝试而已。
“你渴求黑夜,正如我也喜欢太阳。”
她死去时仍未闭上双眼,半阖的眼眸中透出死寂的灰色。天色渐明,太阳马上就要升起,我走到阴影处,看着她的身体被细微的日光笼罩。
“你说错了,尤达。”
我并没有理会死去的女人,只是转身回到了同伴的沉睡之地:“我渴求的从来不是黑夜。”
我已经不太能分清自己到底是天天加班的社畜还是那个用极端手段追逐着光明的卡兹,总之都没什么差别,尤达是人类,她很脆弱,总会因为各式各样的意外迎来死亡。就算她足够长寿,也只能陪伴我短短几十年。
那大概是我唯一的人类友人——没错,我将尤达视为友人,视为自己的亲眷,视为后代,视为陪伴者。
在再次陷入沉睡前,我用破出手臂的利刃在半空中划了一道星河,然后送她陷入永恒的沉眠。她被我葬在了那棵古树下,也许会在每日都迎来最宁静的黎明。
说真的,算上尤达,我的朋友数量也不超过五个。艾斯迪斯不用多说,dio也算……吧。
塑料友谊也是友谊,不接受反驳。
*
日光照在身上过于温暖,我差点因此沉沉睡去。有几个提着滑板打闹的小孩子从我面前走过,才勉强将卡兹大人我叫醒。
究极生物不必担心罹患颈椎病的风险,但我还是起身活动了一下略有僵硬的脖颈,适时响起的手机铃声让我从昏沉变得清醒,这代表着有人向我的私人邮箱里发送了邮件。
我一边向外行走,一边低头打开手机查看自己的邮箱,果不其然,发信地显示意大利。
发信人:维托利奥。
戏精先生用整整三行字来表示他有多忙,又用了五行字歌颂了阿蒂亚的美貌。他痛惜自己错过的机会,且对忙碌的现状表示不满,他的工作与交际让他无法漂洋过海跟他亲爱的阿蒂亚见面,这让他悲痛欲绝。
[一位合作伙伴发了张照片给我,亲爱的阿蒂亚。你知道我总是喜欢这种带有历史感的神秘物品,比如说刻有古文字的石板或埋藏在埃及地下的金饰。]
[照片上的那支箭看起来美极了,我翻阅了好多书籍都没有找到与它有关的信息,它来自何处?又拥有什么故事?我对它一无所知,却无法控制地因它而着迷。]
[我想自己该多出一件藏品了,如果你在自己的旧物店看到类似的物品,请务必告诉我,我会因此充满感激。]
呵。
卡兹大人发出了属于究极生物的嘲笑声——想要箭?我不仅见过,还吃过,巧克力奶油味儿的,嘎嘣脆。
ghost在我身后飘来飘去仿佛一只无家可归的幽灵,他俯下身,拇指与食指抵住下巴,就像是在思考……总而言之,我的替身绝对有独立思考能力,用我400的iq和乔纳森的衬衣发誓。
“发现了什么?”
替身先生闻言,双眼变成了更为明显的红色,比艾哲红石还要红。
于是时至今日,没把替身当成自己助力的卡兹大人终于又开发出了这个弟弟面板替身的新能力。
除了替身语言精通,他还是个顶级黑客——称之为同化能力更为恰当。
大家好,我是卡兹。
她的手中提着木质长矛,似乎是用于防身的武器,她似乎不会说话,张口后发出的是近似于独狼的嚎叫。
我的同伴们还在安睡,他们似乎还要好久才能醒来。大概是因为觉得太过无趣吧,我没有杀掉那孩子,而是在这段空闲时间内,让他成为了我的向导。作为交换,我教她学会了部落的语言,这才知道她是被遗弃在丛林里的存在,被一匹狼叼走养大,而她的养母已经去世十余年,她不想离开自己的家乡,独自一人生活在山里反而让她感觉更加舒适。
那还是几百……大概是几千年前,记不太清了。我带着仅剩的三个族人四处流浪,我们白天躲在地下或山洞里,晚上继续赶路,我们踏过沙漠,乘船越过大海,甚至还在孤岛中生活了不知多少年。我们相依为命,然而在我眼中,自己的挚友有却只有艾斯迪斯一人,他从最开始就站在我身侧,并且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