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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玲玉生了,生了个儿子。
她住院的时候,杜俏和秦磊就去看过了。
方玲玉脸色惨白,但面带满足的微笑,怀里躺着个小婴儿。说是个男孩儿,却比当初甜甜出生时还小,据说只有五斤半。
孩子不是早产儿,但方玲玉孕后期摔了一跤,一直有早产的迹象,后期全靠在医院保胎,才将孩子维持到足月生下来。
罗基很高兴,脸上一直带着笑。
反倒是罗安妮和袁家伟脸色不太好,尤其是罗安妮,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她的不高兴。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家事,秦磊和杜俏也不适宜多插嘴,他们就是个过客,虽然难掩唏嘘,但看看就罢。
满月的时候,他们又去了一次,这次满月酒罗基办得很大,比当初罗安妮结婚时也不差。宾朋满座,现在谁不知道罗基生了个儿子。
对于罗家的家事,外人难掩好奇。
上次是亲女儿推倒怀孕的继母,这次继母生了,还生了个儿子,以后罗家还有罗安妮站的位置?
当然也没忽略这次粉墨登场的袁家伟,一边是早已成人、能力不差的女儿女婿,一边是小白花继母抱着羸弱的婴孩,看来这场殊死战争要说谁能胜利,还尚且太早。
还有秦磊,连着两次都被罗基带在身边。
虽然是侄儿,但这侄儿想必关系很亲近,因此为秦磊赢来了很多人的和颜悦色。这次张总也跟过来了,他全程在秦磊身边伪装是个拎包的。见识到这种场面,他彻底打消了这次工程做完,就和秦磊掰掉的念头。
杜俏下了课,就急急朝校门外走。
学校的家属区在后门附近,学校又大,从教学楼到后门,她要走十多分钟。
匆匆忙忙到了家,还没进门就听见甜甜在哭。
马春梅抱着甜甜,来回不停地走着,一见杜俏回来,就忙走了过来。
甜甜也似乎认出了妈妈,嘴里噢噢的说着什么,似乎在埋怨妈妈怎么不早点回来,让她挨饿了。
杜俏放下公文包,连鞋都没来及换,去了沙发上坐下,解开衣服给甜甜喂奶。
这孩子最近也不知怎么了,以前杜俏把奶挤出来,放在冰箱里,等她饿的时候,用热奶器热一下,她都是愿意吃的。现在长大了一些,似乎会认人了,不太愿意吃奶瓶。
不能把奶存起来给她吃,只能杜俏亲喂,现在她每次上课都像打仗,下课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回家。
“给她喂辅食了吗?”
“喂了。你做的三文鱼泥和南瓜土豆泥,混着给她吃了小半碗。”马春梅说。
“那你还饿成这样?吃这么多,小心以后吃成大胖子。”杜俏用手指点了点女儿额头,甜甜吭哧吭哧地吸着奶,脑门上出了一层薄汗。
饱饱的吃完一顿奶,甜甜十分开心,八个多月的她已经会坐了,盘腿坐在沙发上,像个小大人。
她玩着六面体,时不时用手指头去戳上面的按键,听见六面体发出悦耳的音乐声,发出哈哈大笑。
“小俏,如果你实在累,其实可以把甜甜的奶给断了。”有杜俏看孩子,终于可以空出手做家务的马春梅,一边坐在餐桌前摘豆角,一面和杜俏说。
“断奶?会不会太早了?”
其实这个问题杜俏想过,但一直挺犹豫。哺乳确实很累,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甜甜长这么大,连个感冒发烧都没有。小孩子抵抗能力不太好,刚生下来的时候全靠母乳里的免疫蛋白球建立防护屏障。
所以吴秀梅也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说母乳六个月后就没营养了,一直劝着杜俏给甜甜断奶,改给孩子吃奶粉,她也一直没听。
事实上可能后期母乳里的营养确实跟不上,但只要婴儿六个月以后开始加辅食,辅食吃得种类多营养够,就完全可以补上母乳里欠缺的营养。像甜甜现在就吃得很丰富,杜俏三天抽空给她做一次。
胡萝卜、土豆、南瓜、三文鱼、猪肝、猪肉、牛肉等,蒸熟打成泥,用辅食盒速冻进冰箱,吃的时候拿出来加热就好,可以用来搀各种米粉和营养面。
蔬菜的话一般是现蒸现打。也不一定要全打成泥,而是要根据孩子的牙齿以及咀嚼能力进行调整,像甜甜现在就可以吃颗粒状的食物了。
“我看一般**个月断奶的很多,而且甜甜聪明,你看她现在辅食越吃越少,还不如刚加辅食那会儿,吃奶的次数越来越多。以前可以把奶装进奶瓶喂,现在不爱吃奶瓶了,非得让你亲喂她。我听磊子说,最近她一晚上要吃好几次,你晚上也睡不好。让我说,这是孩子亲妈,她其实不是饿了,就是一种依赖。”
似乎听见有人在说自己,甜甜把注意力从六面体上拉回来,看看妈妈,又去看看马奶奶。
“瞧瞧,她其实什么都懂,是个小人精。人家科学上不也说了,如果母乳喂养不影响孩子吃辅食,可以一直吃下去,但如果已经影响到她慢慢过渡到大人的食物,就可以考虑断奶了。”
“嗯,我再想想吧,等秦磊晚上回来,我跟他商量商量。”
晚上吃完饭,杜俏陪着吴秀梅看了会儿电视,八点多的时候,秦磊来了。
他似乎喝了酒,满身酒气,没敢进来,到楼下就给杜俏打了电话,然后就在门外等着接老婆女儿。也没敢和吴秀梅照面,就远远地打了声招呼。
“瞧你怂的,怂成这样,还要喝酒,不怕我妈说你。”
秦磊单手抱着女儿,另一手提着袋子,笑着说:“没喝多少,这不是没办法,生意场上免不了喝酒。”
“那你喝着酒开车来的?”
秦磊忙否认:“怎么可能,我叫了代驾。”
下了楼,果然车里坐着一个年轻人,二十多岁,戴着眼镜。
这小伙子叫小陈,杜俏一向不准秦磊喝酒了开车,所以秦磊每次喝酒就找代驾,这小陈也是帮忙代驾的次数多了,彼此都认识。
“杜姐。”
“小陈,麻烦你了。”
“不麻烦。”
这车买了差不多有半年了,黑色的牧马人。做秦磊他们这一行,车是少不了的,而且经常跑工地,轿车的地盘不太够。suv其实挺合适,但像秦磊这种大个子,很多suv的车型坐着太憋屈,最后选了这辆牧马人。
杜俏不太喜欢,因为坐着不太舒服,但是秦磊喜欢,说是男人就该开这样的车。
反正是他开,他喜欢就行。
路上,杜俏和秦磊说起给甜甜断奶的事。
可能因为当妈当久了,她并没有觉得这个话题有些不太合时宜,也是小陈太自觉,一直猫着在前面开车,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杜俏给忘了。
甜甜已经睡着了,躺在妈妈的怀里很舒服。胖脸蛋肉呼呼的,睫毛很长,看着就让喜欢。
秦磊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正经跟他说事的杜俏,清了清嗓子:“那你怎么想?”
“我还没拿好主意。”不然也不会问他。
“她喜欢吃,你就给她多吃几个月。”虽然他很嫉妒,但如果是女儿——秦磊又看了女儿可爱的小脸蛋一眼,他还是能够容忍的。
“可她最近都不好好吃饭,总是吃两口就不吃了,天天就想着吃奶。”
秦磊看了她一眼,在嗓子里咕哝了一句。
“你说什么?”杜俏没听清楚,问。
“没什么。这事我也不懂,你看着办吧。”
车停了,是到家了。
秦磊把甜甜接过来,抱下车,杜俏提着包和那袋甜甜的东西。
小陈也下了车,从后备箱拿出自己的折叠电瓶车,把钥匙给了杜俏。
“小陈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谢谢杜姐,我知道的。”
上了楼,将甜甜放进婴儿床里,两人收拾着洗漱。
秦磊洗了个战斗澡,擦着头发走出来,对杜俏做了个眼神,询问她甜甜醒了没。杜俏摇了摇头,站起来,换她去洗澡。
刚把衣服脱了,打开水,突然浴室的门被人推开了。
“你干什么?”
“你刚才不是问我说什么?我说换我,我也想天天吃……”
三年后
最近网络上突然火了家餐厅。
说是餐厅,其实更像私人厨房。
这家叫做‘忘江湖’的私人厨房,每天只接二十桌预定,超过预定就只能等明天。
其实忘江湖的生意一直不差,因为它本身就是做外卖起家,几年来积攒了大量的老客户,通过外卖平台做私人专订,所以从一开始生意就很好。
因为有太多人对老板好奇,也有太多人想试试老板做些别的菜式。在那些常年在忘江湖订餐的食客眼里,这个老板简直无所不能,反正他做的菜很杂,中国八大菜系,几乎每个菜系都有涉足。
而且老板很任性,可能今天你点了个新菜式,吃得很满意,第二天再来点,这道菜就被下架了。倒也有不少人打电话过来询问过,服务员的回答是老板忙不过来。
是的,韬子忙不过来。
早在外卖生意做爆的时候,他就忙不过来了,甚至有很多食客距离太远,但又吃过忘江湖的外卖,专门驱车来店里吃的,以至于店里也经常爆满。
两手都得抓,两手都不能拉下,结果就是他忙成陀螺。
无奈只能收徒弟了。
不过他收徒弟的口味很怪,都是些看着不像正经人的人。
要么身上有刀疤残疾,要么就是身上纹了大片的纹身。这些经常来忘江湖吃饭的很多老食客都知道,尤其是夏天,时不时有个光着膀子,肩膀背上纹着龙虎豹之类纹身的人,在面前晃来晃去,还帮忙上菜。
一个也就算了,有时候好几个帮着上菜,那种视觉冲击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演古惑仔。
他们并不知道,其实这些人都是早年跟过秦磊和韬子的。
就如同秦磊之前说的,他们这样的人没有一技之长,回归正常社会,很难过得好。好点的,改邪归正,但活得艰难落魄;不好点的,重新走上歪路,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其实韬子会动心思收徒弟,除了是因为太忙,也是因为偶然遇见一个叫做兵仔的人。
兵仔当初跟韬子的时间最久,韬子进去后,他就被孙峰从夜色排挤走了。正好年纪也不小了,就回家老实结婚生了孩子,可惜因为没有学历,就只能做做保安之类的工作,养家十分吃力。
相遇之后,韬子也帮他琢磨了以后干点什么。
跟着秦磊也可以,但是秦磊那活儿要么你能下苦力,要么能说会道会谈生意,再不济也得学点建筑专业,当当监理也是可以的。
可惜兵仔一样都摊不上,韬子就琢磨,那不如就做外卖吧。
不拘在哪儿,哪怕回到老家小县城,也能做一做。民以食为天,生意做千遍,不如做吃,这也是成本最低的,且不怕亏钱。
可做饭也是门学问,并不一定都有韬子这个手艺,他算是天赋异禀,本身也喜欢钻研,才会野班子出身,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即是如此,韬子空闲之余也没忘‘进修’,有空了就到处去吃,吃了觉得好吃的,回来钻研。
为了让兵仔可以顺利上手,韬子钻研了很久,他甚至南下去了沿海一带,购置了一台煲仔饭机回来。
传统的煲仔饭,需要厨师盯着锅灶,但是煲仔饭机不用。
因为这台煲仔饭机,他又延伸了很多思路——
冰鲜储存可以保存食物的新鲜,那他能不能直接把所有菜加工,利用冰鲜来储存。为了保证食物的口感和味道,这些食物肯定不能像传统工厂加工出来的食物,保质期可以达到数半年甚至一年以上,但是几天就够了。
由一个中央系统加工完成,通过冷链把这些食物输送到其他店里,然后店员只用通过煲仔机加热就可以做出可口好吃的煲仔饭。
韬子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好,甚至经过了很多试验,也买了很多保存食物的设备。
第一个试验品就是兵仔,由韬子出资在另一个区域开了家煲仔饭店,由兵仔经营,主做外卖,辅堂食。
外卖店开业后,因为挂着忘江湖的牌子,所以生意还算不错。虽然不如总店除了煲仔饭以外,还有其他很多菜式,但聊胜于无。
很多人都说,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的煲仔饭,就是忘江湖的煲仔饭,生意可想而知。
兵仔甚至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了,他和老婆两个人做生意,孩子就在附近找个学校上学,生活过得十分红火。
因为这家店从投资到技术都是韬子的,兵仔开始说给韬子打工,韬子没干,他又说分红,韬子还是没干,韬子拿出了一份加盟协议。
协议上注明兵仔是加盟忘江湖煲仔饭,可以使用忘江湖煲仔饭的商标和招牌,加盟店接受总店培训和管理,但有单独的经营权。分店的食材都由总店统一配送,按总店标价购入。
如分店有偷工减料、擅自改价、损害忘江湖煲仔饭商标名誉,总店可以随时收回商标授权等等。除此之外,还需付加盟费五万元,这家店就算是兵仔了。
因为兵仔刚开始做生意,手里也没什么钱,这个加盟费就是走个形式,以后再给也可以。
主意是秦磊给出的,协议和商标注册等等,是朱宁娜帮忙跑的。
秦磊会出这个主意主要是为了亲兄弟明算账,毕竟都是有家的人了,现在把账算清楚,总比以后因为糊涂账闹矛盾的好。
对于这份加盟协议,兵仔反而松了口气,谁也不欠谁的,他也总不能靠人一辈子,这样明码标价,看似淡了‘兄弟情谊’,其实反而让双方更好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