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她已经习惯了用五十弦的,自然不会委屈自己,再去习惯二十五弦的。
好在,他们书院里什么都有,就算是五十弦的瑟,也是有的。
和余柒柒当初用的神器当然是没有办法比的,但是在舒园里,也算是个古物了。
但是因为书院里没人会用,一直都是空置的。
直到余柒柒开始学,这把瑟才有了用武之地。
余柒柒跟着夫子学了没几天,自己就弹的比夫子还好了,夫子几乎惊为天人,甚至想要拜余柒柒为师。
当然,这也就是说说。
不过,不管余柒柒倒是真的。
每次上这个课的时候,不仅不管余柒柒,还会让余柒柒给众人弹奏一曲,帮着指导一下别的学生。
在被教和教别人之间,余柒柒当然是选择后者。
虽然,过程也不是太愉快就是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学习乐器,本身就是一件扰民的事情。
若是有那个天赋也就算了,一开始最多也就是弹的不那么好听,多多联系也就好了。
可有的人,在这方面,就像是不开窍一样。
不管教多少次,弹奏出来的声音,仍旧能够把人的耳膜次破。
每次上课,对余柒柒来说都算是一种折磨。
想到可怕的回忆,余柒柒赶忙摇了摇头,收敛了心神。
可怕的事情还是不要去想了,有这个时间,听一听沈秉渊弹琴,洗洗耳朵多好。
余柒柒正摇头晃脑的听着,沈行书就看了过来。
“柒宝,来。”
突然被点名,余柒柒有些奇怪的看向沈行书,“先生,怎么了?”
“你来和元元合奏一曲。”
所有的乐器,只要配合得当,都是可以合奏的。
琴和瑟,更是天作之合。
不然也不会有琴瑟和鸣这个成语了。
余柒柒眨了眨眼睛,“可是,我的瑟不在啊!”
那瑟虽然只有余柒柒一个人用,但终究是书院里的东西。
在书院的时候,随便余柒柒用,但是肯定不可能让余柒柒带回家来的。
沈行书笑了笑,“小事,家里就有。”
沈行书说着,转身进了屋。
看着沈行书的背影,余柒柒看向了沈秉渊,“元元,先生怎么会有瑟?”
沈秉渊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别说是瑟了,这么长时间了,若不是这次的事情,他都没见沈行书谈过琴。
沈行书很快就回来了,怀里还抱着一把瑟。
仍旧是五十弦。
瑟有了,余柒柒自然也不能推脱了,不用沈行书开口,就自动的走过去,坐在了桌边。
上手轻轻拨弄一个音,余柒柒的眼睛就凉了起来。
声音悦耳,是一把上好的瑟,比书院里的那个更好。
这么好的东西,定然价值不菲。
不过想想以前的沈家,沈行书有这样的东西,倒是也在情理之中。
余柒柒弹了一段,调了一下音,这才看向沈秉渊,“弹什么?”
“高山流水吧!”
高山流水算是有名的古曲了,弹琴之人若是不会这个,定然要被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