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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传记(最强修真高手)第四章 调包

作者:剑动情缥缈分类:武侠更新时间:2021-09-30 17:57:41

很快就到了下午的政治测试了,说起这政治测试,基本上只要是记忆力很好的人都能通得过,毕竟这些都是那些政客鼓捣出来的玩意,学校也只要求能知道但不需要理解。

偏偏林宇这个班上就有记忆力非常牛的一位同学,只要是文科就没掉过年级前三的名次。

所以这次测验林宇就选择了这位名叫苏越强的同学。过程自然和上面几堂测试课差不多。

等到今天的测试完毕,也到了放学的时间了。而等明天的化学和外语测试完毕,这次测验就算结束了。

现在的林宇是很不高兴的,他发现按照现在补充体力的速度,他身上的钱很快就不够花了。

他叔叔怕他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和啃老的“米虫”,所以他每个月的经费都是给控制了的。而确实因为他以前的身体原因,根本就学不进去,于是就天天玩游戏,米米自然都贡献给游戏开发商了。

这个月才过去不到一半,下半个月的生活本来按照他以前的方法,“三合一或者二合一”,又或者馒头蘸点辣椒酱之类的也能对付。

但现在来说,这种方法肯定跟不上体力的消耗速度啊,他还记得那个叫“小迷糊”的电子小精灵说过,体力消耗完毕就会造成生命值的持续减少,而生命值见底就意味着和这个世界“拜拜”了,这肯定是不能容忍发生的事情啊。

测试完毕后,林宇就一直在想怎么赚钱的事情。游戏里的装备卖掉能凑出一部分钱,但还是远远不够的。

他是见识了“感知”技能对体力的消耗了,这才过了不到一天,身上的500多大洋,现在不到200了。至于精神力的消耗还好点,基本上打个盹之类的就能恢复过来。

“细猴,一会你再喊上姓费的几个,老子今晚一定要翻本,妈的,老子怀疑那几个家伙出老千了……”正是庞国栋的声音。

林宇循声望去,看见庞国栋和几个男生正往楼下走去,而庞国栋口中的“细猴”林宇也认识,正是其中一个长得比较高瘦的男生,本名叫候元林。

“对啊,我不是会感知吗?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感知扑克牌什么的。嗯,反正这也没啥事,就跟这几个家伙去瞧瞧呗!”心中计定,林宇也慢腾腾跟在庞国栋几人身后。

校门口,庞国栋几人上了一辆车牌早就被灰尘挡住的面包车,呼喇一下就跑没影了,只留下林宇一人呼吸那一溜儿的油烟尾气。

“咳咳咳,NND,什么玩意啊,靠,赚钱大计泡汤了。得了,咱就没那个发财的命,还是老老实实回家洗洗睡吧!”

要说林宇这些年这心态早就练得跟打不死的小强似的,不然就现在他那相貌,和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要是自己都不给自己找点乐子,估计早就该找一棵歪脖子的小树苗吊死算了。

反正现在离天黑还早,林宇也不急着回家,再说了,回家也没啥事干啊,昨晚收拾那破电脑的时候看见被雷击得跟特级伤残病人似的,估计送给收废品的大爷,大爷也不要呢。

想到那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的惨样,林宇不禁打了个冷颤。

“幸亏哥们儿运气不错啊,不但没被雷劈死,还因祸得福,看来上次扶老奶奶过马路,和上上次帮幼儿园的小朋友打群架,呃,是打抱不平,还是有好处的。”

至于她扶老奶奶过马路,是因为他想让老奶奶的漂亮孙女说声“谢谢” 。

而帮助小朋友是因为他妈妈跟他住一层楼的事自然被他选择性给忘记了!

沿着学校大门的街道慢慢走到了人民广场,看见一大堆人围着,不时还有争吵声传来。

“得,又有热闹看了,不知道又是不是哪个老人家被撞了,还是小三被原配喊人群殴呢。”于是赶紧几步跑过去。

就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走了这么长一段路,他还有精力跑,要在平时早就该气喘如牛了。

“不行,你不还我原来的,俺就不放手......”一个带着严重乡音的声音传来。

“乡巴佬,你给我看清楚了,这破玉佩就是你原来那块,少跟我唧唧歪歪的啊,大伙儿评评理啊……我本来也是为了帮他的,结果你们看这事,哎!”

“大爷,这咋回事呢?”林宇问一位正在扒拉人群想挤进近处去看现场的六十来岁的老大爷。

“听说是一个乡下来的一个小子路费被扒掉了,要卖掉祖传玉佩,后来一个什么首饰店的经理路过,说是要买他的玉,不过那个经理没带什么现金,而且那个经理也认不准这到底什么好玉,就让他的助手,诺,就是那个黑色西装旁边那个夹着一个包的小伙子带着玉回店里去鉴定,顺便带钱来。

结果后来那经理只出八百块,说不是什么值钱的玉,那乡下小伙子就不卖了,那经理还他玉,结果那乡下小伙子说不是他原来那块,这不,就扯上了!”

老大爷说完,又继续去扒拉人群了,看来他是非要到第一近处去看啊。

林宇自然也跟着去挤,这两人一合作,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啊,最后硬是被他两人给挤到近前了。

老大爷回过头想跟林宇唠嗑一句的,结果从他那角度,刚好看见林宇脸上那条伤疤,再加上林宇刚好做了一个自认为很迷人的笑容,结果大爷脸色立马变了。

林宇一看这脸色就明白咋回事了,又不是第一次看见别人的这种表情了,当下也不去管那老大爷。

林宇这才看清楚,一个穿着坎肩,斜挎着一个布囊的青年正双手死死拽着一个金丝眼镜、系着领带、穿着西服黑皮鞋,头发有点凌乱的中年男子。

不过那西服有点皱了,领带也有些歪了,就是那黑皮鞋估计是因为和坎肩青年拉扯的缘故,鞋面上居然印了几个坎肩青年的布鞋底子。

那坎肩青年黑黝黝的脸庞,大约二十五六岁,一手拿着一块半个巴掌大莹白色的圆形玉佩,另一只手拉住金丝眼镜男的西装下摆。

“叮,使用感知技能,发现物品。

名称:工艺品玉佩

等级:普通

效用:观赏,佩戴着增加2点愉悦值。

消耗了5点体力值,2点精神值,获得了3点经验值。”

“你大爷的,果然是被调包了啊!”林宇脑海中系统音一提示,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让开,让开,警察来了……”人群中一阵闹哄,立马让开了一条道。

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啊?”前面那个有点小胡子的警察问道。

另外一个年纪大点的却向坎肩青年手上的玉佩看了看。金丝眼镜男一看见这两个警察,马上喊道:“刘警官,你得给我作证啊。”

那神情就像受了委屈的小媳妇见到娘家人一样,那表情逼真的,林宇感叹道,这金丝眼镜男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

那年纪大点的警察估计就是所谓的“刘警官”了,看样子也和金丝眼镜男认识,当下问道:“胡经理,你不在你的‘祥宝斋’待着,跟这一个乡下小伙子在这拉拉扯扯的干什么呀!”

金丝眼镜男胡克盛马上就把事情原委说出来了,说的大概和那个老大爷差不多,只是中间多了条本来是想直接用卡转账给坎肩青年,不过坎肩青年没有银行卡,而且坎肩青年也不跟胡克盛一起去店里的事。

“刘警官”又朝坎肩青年问道:“你是怎么发现这玉佩不是你原来那块的?”

坎肩青年估计看见警察也是有点慌了,当下结结巴巴说道:“警、警官,俺、俺这、玉、玉、是祖上、祖上传、传下来的,这、这花纹、花纹上、本来有个、有个小缺口的……”说着,还指了指手上的玉佩。

那玉佩本就是一个常见的荷叶玉佩,半朵出水莲花旁边衬托一莲叶,最是寻常不过。

“刘警官”听完,又拿过那玉佩看了看,这才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个缺口,除了你自己,还有其他人能为你作证吗?”

坎肩青年一听急了:“这些人我都不认识,他们也没见过我的玉佩,怎么能为我作证。”情急之下,居然不结巴了。

刘警官沉默半晌,说道:“那就难办了,现在要么就是你将这块玉卖给胡经理,要么就收回这块玉。”

坎肩青年急道:“俺爹说过,这玉至少得值好几万呢,他,他只给俺八百块,要是让俺爹知道了,不得...不得打死俺呢!”

说着,还指了指胡克盛,黑膛镗的脸上因为激动,现出了一丝红晕。

“俺只要他把俺的玉还给俺就是了,俺不卖了。”

刘警官摊了摊手,“那就不好办了,实在不行,那就先请二位跟我回警局一趟,再慢慢调查了。”

胡克盛自从见到“刘警官”后,就一脸堆笑,也不插话,听见这句话后,当即说道:“好,就这么办吧,身正不怕影子斜,警察同志肯定会还我一个公道的。”

说完朝着夹包的青年大声道:“小李,你先回去和郑总他们说说,就说我有事耽搁了晚会儿到 。”

那夹包的青年马上应道:“是,胡经理,那我先走了。”说完朝刘警官和小胡子警察点了点头,然后破开人群,一会便走的不见踪影。

坎肩青年一听要进警察局,顿时急了,在他心目中,进警察局,那是犯罪分子呆的地方啊,自己进去了,不也成了犯罪分子的一员了,顿时喊道:“我不去警察局。”

刘警官见他那么大的反应,眼睛中精光一闪,“莫非这小子有案底在身?”当下说道:“我们肯定会根据事实调查清楚的,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胡克盛也在旁边道:“就是,莫非你心里有鬼,莫不是想讹我不成。”

坎肩青年连连摆手:“不是的,不是的,俺爹说了,只有犯了大罪的人才进警察局,俺要是进去了,也就犯了大罪了。”

林宇一听这话,心里乐了:“这还真是一个奇葩呀,进了警察局就是犯罪分子了。那这两位警官天天呆在警察局不是罪恶滔天了。”眼下看来这乡下小子这亏吃定了。

这时,那一直不说话的小胡子警察说话了,“我说这位小兄弟,既然你一不愿意回警局协助调查,二又不愿意胡经理将玉佩还你,那就只有卖给他了,反正你现在身无分文,这玉佩多少也值一点钱,至少你回家的路费应该够了吧。”

小胡子警察一说完,旁边有人附和道:“是啊,小伙子,这位警官说的在理。”

“小兄弟,少点总比没有强,拿了钱赶紧回家去吧。”

“是啊,大兄弟,出门在外以后可得小心点了,别又被小偷惦记。”

各种各样的声音响起,坎肩青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只得接受了八百块钱。

看着人群慢慢散了,林宇也准备离去。突然耳旁传来胡克盛的声音:“刘警官,斋里最近又新来了一批原石。前几天,宣科长可是发了啊,那是一刀见绿啊!”

刘警官的声音:“真的,我就说这几天怎么看见老宣红光满面呢,感情发财了啊。”

“可不是吗,据说值这个数呢。”胡克盛的声音。

“刘队啊,反正现在也到下班点了,要不也去试试手气?”小胡子的声音。

“嗯,那就去看看吧……”

声音越来越低。

林宇往刘警官三人方向看去,这一看不由吓了一跳,特么这都快隔了近二三十米了,而且三人的声音也不高,再加上周围一片嘈杂,自己居然就听见了他们的说话,什么时候自己的听力这么强了?

不过略一回神,就知道了胡克盛话中的意思,这“赌石”可是近几年流行起来的新鲜玩意。

俗话说,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这和平年代,再加上国内改革,大力发展经济,这有钱人就多了起来。

这人一有钱了,自然就开始提高自己的品位。古董自然也成为提升品位的物品之一。但是这古董又不像地里的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但需求的人却是越来越多,这不,这玉石啊,翡翠啊自然也进入有钱人的眼中。

玉石,翡翠自然不是树上结的,而是石头里面给“剥”出来的,这天下石头那么多,你咋知道哪块石头里面有玉,这自然就要考校眼光了。

这也正是“赌石”的由来。 这原石在开采出来时,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无法知道其内的好坏,须切割后才能知道玉石和翡翠的质量。

最初,赌石是由东南方的缅国一些国家兴起的,没办法,谁叫别人的石头里面含玉量纯度高呢。后来慢慢的就传到了国内,苏翔作为南方一个大城市,这赌石自然是少不了的。

林宇虽然没亲自赌过,但前几年却是跟他父亲一起去见识过的,所以一听胡克盛话里的意思就明白了。

心里一动,不知道这“感知”能不能感知到原石里面的玉石呢。正想着要不要也一起去看看,忽然听见“哇”的一声:“爹啊,孩儿不孝啊,呜呜呜……”

话说这声音就在旁边,自然是把林宇吓了一大跳。

原来是那坎肩青年想不过,坐在那哇哇大哭,鼻涕眼泪一汪汪的往下流。

旁边到是有不少大爷大妈在那安慰。林宇其实一直有个疑问,这青年为啥不跟着那胡经理一起去店里呢, 这至少在眼底下总不好调包吧。

林宇走过去蹲下身问道:“我说哥们,你这么哭也不是个办法啊,你看这天都快黑了,你找着住处了吗?”

那坎肩青年抬起头,用那双泪眼婆娑的眼睛看了看林宇,说道:“俺这几天都是在这个广场的长椅上凑合着睡的。”

林宇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感觉自己白问这句话了,这青年身无分文肯定住不起旅店之类的啊,又问道:“其实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和那个姓胡的经理一起去他店里交易啊?”

坎肩青年哽咽道:“俺爹说过,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去不熟悉的地方,而且他们是两个人,万一他们有歹意,俺一个人可打不过他们的。”

“所以你就选择了在这里等?”

“是啊,这里人多,他们可不敢乱来。”

“哦,那你爹呢,怎么没看见他老人家?”

“俺爹过世了。”

“你爹过世了,怎么你一个人跑到城里来了?”在林宇的询问下,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青年名叫郝江,来自苏翔市下一个小县城的偏远山村,家里条件比较辛苦,郝江为了让妹妹上学,早早的就辍学在家帮忙。

他妹妹也确实争气,考上了个不错的大学,半工半读毕业了,在苏翔的一家大企业工作,至于公司具体叫什么名字,郝江可说不上来。

原本他和父亲住在乡下,他妹妹每隔几个月都会给他们父子通通电话,寄点钱什么的,不过自从一年前后就突然再也没有了信息。

开始以为小姑娘工作比较忙忘记了,毕竟以前也有这种事发生, 可连续过了近一年时间也没联系,郝父心里忧郁成疾,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撒手西去。

老人家临去的愿望便是让郝江来城里找到他妹妹。于是郝江便来了苏翔,他从小就没怎么出过门,这一出门那呆呆的样子很快就被扒手给盯上了,后来的事情就是林宇所知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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