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完主题曲,启点的一位项目经理留住了乐队还有林欢笙说:“各位,我们公司已经安排好了饭店,我们先去吃饭吧。”
对此,大家都没有意见。
接着,项目经理走到林欢笙的身边说:“林小姐,我们公司觉得你的形象特别好,想要问问有没有兴趣当我们游戏的形象代言人。”
“代言人?”林欢笙看着经理,看他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经理又说:“这个之前的合同里面没有写到,是我们公司临时起意,觉得你的形象如果穿上武侠风的服装拍几张海报,一定是英姿飒爽,也非常符合游戏中人气女角色夏梦的形象。当然,代言费是可以商量的。”
现在这个年代的娱乐公司还没有太专业,经纪人这个职位虽然有,但是大多都是帮着管理生活上的事情,事业上把控一个大方向,像这种合作,很多时候艺人本身就能够定下来。
林欢笙笑盈盈的说:“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也是我的荣幸。”
她确实是这么觉得的,《神剑》这个游戏她是了解过的,知道它短短时间内就取得了不少亮眼的成绩,是现在游戏圈内最火爆的游戏,第二名的成绩与之差了一大截。
可以说《神剑》这款游戏,从某种角度来说,算是先行者,是开拓市场先路的一款游戏。
比较现在有钱搞这种‘大型’游戏的实力公司,根本没有几个,更何况这种成熟的运营呢。
原本,能够演唱主题曲,林欢笙就觉得自己取得不小的成就了,没想到还有个代言人。
经理又说道:“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们游戏明天会更新一个大版本,您刚刚演唱的主题曲会同步上线,所以我们想着今天把海报拍好,明天一起上线,所以……这个时间有点赶。”
“下午就拍完?”
“嗯,很快的。合同方面可以同步完成。”
林欢笙想了想,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也没那个必要,毕竟对方是甲方爸爸。
“那就先去饭店吧,细则我们回来再谈。”经理说。
“好的,对了……我刚刚在录音室看见了宋董,他午饭也会去吗?”林欢笙问。
之前在录音室,宋宪那么显眼要是看不见就是瞎子了。虽然决定和这个家伙保持距离,但是见到他还是挺开心的,又因为他身边站着方初晓,而且又在工作,所以根本没和他说话,甚至眼神打招呼都没有。
想到自己是个员工居然这么对待老板,还有点心慌慌的。
经理苦笑着说:“老板的事儿我就不懂了,不过大概率会吧,他早上带着老板娘在公司里逛了一圈,好像现在还没走。”
“哦。”林欢笙小声的应了一句。
……
饭店就定在启点公司的隔壁,一个中式装修风格,菜系非常丰富的饭店,王西说,员工都很喜欢来这家店吃饭。
宋宪问:“咱们公司没有食堂?”
“嗨,刚开始还是有的,不过后来不是又招了几个工作室吗?底盘不够了,所以就把食堂改成办公室了。”
“……”
这都能改……
宋宪又细致的看了看这家饭店,感觉挺满意的说:“那就把这家饭店买下来吧。”
王西、方初晓、陈小七:???
“不是老大,你这也太财大气粗了吧?这个饭店买下来,只用来当咱们的食堂?”
“有什么不可以的?”宋宪反问。
方初晓是知道这个人有个毛病的,对于地产、房产有种特别特别的执着,就好像上辈子是没房子住一样的。
原本在夏门买了不少,深城也买了不少,现在还要买,这也太上头了吧?
“不行!”方初晓说:“你忘了,因为你乱买地,咱们在银行那边还欠了不少呢。”
宋宪无所谓的说:“那就再多欠一点呗,虱子多了不痒。而且……”
方初晓翻了个白眼,知道这家伙要说什么,替他说道:“而且,以后都会翻几倍的赚回来是吧?”
宋宪笑盈盈的点头,这句话他和方初晓说过好几遍了。
现在的他就是个暴发户的嘴脸,觉得一切都在自己把控当中。
根据财报预估《神剑》的营业额会大涨,存利润非常高,买一个饭店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当然,今天是来吃饭的,所以这个事儿没有直接找饭店老板谈,但是这个消息渐渐的在公司内部传了开来,至少今天来吃饭的几乎都知道了。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一个问题,怎么收费?!
这家饭店,虽然味道很好,但是这个价格也不便宜,也不是能常来的。
这个问题传到宋宪的耳朵里,他看了看菜单,又让人去查了查利润,最后说:“只收半价,剩下的算公司福利。”
“半价?”陈小七说:“这会不会太……”
方初晓接着说:“太便宜了。”
实际上,这已经是亏本了。而现在大多数食堂,都是盈利的。比如能够在医院、学校里开食堂的,大多数都是有关系的,因为利润不低。
包吃住的也不是没有,但是没有伙食这么实惠的啊。
原本,方初晓就以为宋宪是抱着盈利的想法买这个饭店的,没想到现在还整了半价这一出。
宋宪将菜单放在一旁说:“就算是员工福利吧,以后从别的福利里扣一些下来就是了。但是这种幸福感,是不一样的。”
王西想了想,还确实是这样。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的员工,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好老板,那种归属感是不一样的。
这件事被陈小七揽了过去,她后续会谈妥的。现在的她,业务能力已经不小了。
这个话题宋宪没有再谈过,也只是当做一个小事。
……
午饭定了两桌,一桌是宋宪王西他们这些公司领导,另一桌则是乐队老师们的。
林欢笙的位置本来就是在乐队那边,可是被方初晓给邀请了过来。
方初晓的邀请让她有些意外,虽然两人认识,但绝对没有熟到会邀请到同桌吃饭的关系。
最后,林欢笙只觉得——来者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