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鹦鹉还是被我随身带着了,我和阿淼先去了玉明山,然后又到了各处去游历,等我们回来的时候,离火也从极地回来了。
我见到离火的时候,是他又打包行李入住了紫云宫,我都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被他带回来的一大箱的话本给收买了。
“这是我在极地里收集来的,司冰成年里没事可干,就成日里写小说打发时间,我看了看还挺好看的,就都搜刮来给你了。”
我是认识这位传奇的司冰的,她喜欢写凄美的虐那个恋小说,而且向来对自己的作品爱如第二生命,轻易连我都不给看。这离火能居然把她的小说抢走了,只怕她气得连肺都要炸了,我甚至都能想象司冰插着腰对着离火的背影喊爹骂娘的样子。
我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离火轻轻撩了一下刘海,“美男计。”
我:……
在我看来,他在极地待了许多年,不仅功夫长进了很多,连脸皮都厚了不少。一来就往偏殿他从前住的地方一躺,“话说飒飒,你不行啊。我走了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没嫁给司酒啊!”
要你管!
可是在自己的弟子面前,我总不能失了面子吧,于是很硬气地反驳道,“你没出生前,我起码比你多活了几千年,那么多年我都没嫁给司酒,这才多久,你有什么可着急的。”
说完了,自我觉得,应该这反驳非常成立,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不过呢,也快了,在你的有生之年里,我一定会嫁给阿淼的。”
离火“呵呵”两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把鹦鹉拽到了怀里,可惜鹦鹉离开了离火这么多年,早就不认他了。抬嘴就朝他的手狠狠啄去,把离火吓了一跳。
我把鹦鹉抱起来,送回他的窝里去,“别逗它,它最近看上了司海宫里的那一只孔雀,但又没追上,正是暴躁的时候呢!”
离火正喝着水,差点没把水喷到鹦鹉的脸上去,“什么?”
“都是鸟类,有什么可惊讶的。”他上回去骚扰人家孔雀,差点没被宰了,人家还是看在是我宫里出来的鸟,才没计较,否则,离火这回回来见到的就不是一只鸟,而是一座小坟堆了。
“雌孔雀不是说都很丑的吗?这鹦鹉啥眼光?”
我神秘一笑,“谁说人家是雌的了?”
离火这回是真的把水喷到了鹦鹉的身上了,“靠!飒飒,你是给他都教了些什么东西,他怎么会,会?”离火说不下去了。
我拍了拍鹦鹉的脑袋,提到他的伤心事,他都低着头,一副生无可恋脸。
“这个真不怪我,之前它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跟着共工的,等我接它回来的时候,它就已经这样了。”
离火的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似的发绿,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共工一来紫云宫,离火就没有好脸色。
共工还一度以为我在离火面前说了他什么坏话,还连带着都没待见我,连每日一顿的美味早膳都差点给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