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绰对这瑞鹤仙的传说不以为然,温恪却忽然笑了。他将残破的《揖仙录》卷起放在一旁,独独取下画着白娘娘的那一页。
沈绰说得不错,这花花绿绿的白鸟画工粗糙、鄙陋,确是艳俗难看的地摊货。
温恪却将这画片上的细痕轻轻抚平。缱绻的暖风吹皱亭外一池碧水,指尖一松,春风便将这画片飘去清波上。沈绰疑惑地看着他,再回头时,画片与落花已逐波远去。
“这书不值。你说得对。”
沈绰闻言,面有得色。他重新坐回石凳上,将花糕分给温恪:“难得,难得!你终于肯承认没我厉害了,我可得好好记下来。”说着便招呼书童,竟真要写。等那红鼻子书童汗流浃背地写完,沈绰把墨吹干,满意极了,嘻嘻笑道:“今天不去学馆,果然正确得很!”
他将纸叠起来塞进钱袋,心情颇好道:“白娘娘的故事流传至今,那版本可多了去了。你这劳什子《揖仙录》里写的,只不过其中一个罢了。”
温恪浑不在意:“我知道。我高兴。”
沈绰古怪地盯着他:“你说的......不会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吧?”
温小郎君却不正面作答。他望着远处黛色的青屏山,支起下巴,斜靠在石桌上,言语中犯着一股懒劲:“沈绰,瑞鹤仙的传说我听过、看过不下十余种。”
沈绰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目瞪口呆,点心也不吃了。他实在难以理解,为了这听过无数遍的市井话本,温恪竟乐意花这样的代价。换作自己,若要拿行香帖、老爹最爱的鼻烟壶,外加一顿臭骂去换一本可有可无的名犬鉴赏,那才是见了鬼的蠢事。
然而温恪下一句话却立马勾起了沈绰的好奇心:
“这十余种不同的本子,却无一例外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结局。”
“没有结局?除了哀公这个,别的好像......听着挺完整啊。”
温恪挑眉看着他:“你不妨说说看?”
沈绰一愣,脑子里一团稻草,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十分尴尬,脸红脖子粗地反问:
“那不如你说说,究竟哪里没讲完?”
温恪捏起一块桃花糕,掰开,将里面的花瓣一片片挑出来。花瓣挑得很干净,浅淡的花香里,温小郎君讲了一个很久之前听过的故事。
那是记忆中的一个夏夜。
彼时,温恪的母亲尚在人世。她是个极美的女子,温柔如春溪畔的烟柳,可容颜却已在记忆中依稀了。
临江的夏夜潮湿、闷热,天空没有星月,乌沉沉地蓄着湿重的雨云。螽斯在草堆里半死不活地鸣叫,蚊虻嘤嘤乱飞。大晚上的,温恪照旧上蹿下跳地皮,一身精力花不完似的。姜氏却有些累了,想早些哄这孩子睡觉。
好不容易躺上玉簟,还没到摇十下罗扇的功夫,温恪热得睡不着,忽然蹦下床,缠着姜氏讲故事。故事一连换了四五个,这孩子却越听越烦躁。这些故事都老套得很,他已听府中嬷嬷讲过很多回了。姜氏沉默了一会儿,叹息道:
“既然这夏夜闷热,那我便讲一个清凉的故事吧。”
这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人,而是一群比人还精怪的白鹤。
它们住在无何有之乡。那是一片春天长在的空幻净土,与世无争,恬然自适,荣落四时之外。鹤仙的羽毛白得像昆仑山顶的积雪。白鹤每日托着朝阳,高飞九霄,头顶染上一点霞光的赤色。
凤凰则不然。它自封百鸟之王,毛色鲜妍,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矫首昂视,专爱听奉承话。某日梳洗羽毛,它无意听见地上两只灰斑麻雀小声谈话——比起孤高冷傲的白鹤,凤王那样喧嚣的华美就显得稍逊一筹,略失格调呢。
它们都喊鹤仙“白娘娘”。
众所周知,鸟是爱美的族类。凤凰闻言,雷霆震怒。它身怀涅槃神火,那些“白娘娘”何德何能与自己较量。百鸟之王盛怒之下,火烧无何有之乡。那场大火持续了整整三月暂歇,焚得一切都化作焦土。它正得意洋洋间,忽然惊怒交加地发现,从那一地滚烫的余烬中,鹤群竟振翅飞出,排云而上。
这无妄之灾似乎没有撼动鹤仙半分,但那些白娘娘,却再也不是纯然的雪色了。它们的飞羽和尾翼被焚得焦黑,颈项燎出一道松烟色的炭痕。
鹤仙在云端徘徊,扇动羽翼,竭力将背上的积雪抖落下来,试图扑灭灼烫的火星。雪片纷飞如絮,然而一切终究徒劳无功。
无何有之乡,终于恰如其名地成了一个虚妄的地方。桃源净土幻灭了,过去种种仿佛南柯旧梦。自此,天地之间再无一寸土地拥有永远的春日。
然而鹤仙只是飞,不知疲倦地,怀着永恒的乡愁,追逐着春天,寻找它们的家园。
“那后来呢?那些鹤回家了吗?”温恪举高蒲扇,用力地扇了扇,眨着眼,期待地看向母亲。
姜氏默然不语。一群流萤在窗外扑飞,像无何有之乡那场暖洋洋的冬雪。她温柔地笑了,接过温恪手中的扇子,轻轻地扇:
“恪儿,快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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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绰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突然坐起来:“所以你才一直心心念念想去‘白娘娘’会看看?你总不会觉得真有其事吧。”
故事的版本众说纷纭,却不约而同地对最后的答案讳莫如深,温恪自然好奇得很。
他将手里挑好的桃花瓣夹在《揖仙录》中,表情却一派天真,矢口否认。温小郎君那口是心非的模样和昨天下午如出一辙:
“根本没有。和行香雅集比,这些俗物算得上什么?搜集这些志怪故事不过是我闲暇时候的消遣而已,自然比读朱子好玩儿多了。”
沈绰啧啧两声,嚼着点心,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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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的行香雅会,是临江高门氏族与风流雅客最看重的盛事。雅会三年一次,延请的贵客不乏江北与京畿的望族。
此时尚在清晨,东方的青云刚幻化出第一缕晓色,街道上已熙熙攘攘站满了前来赴会的士子,和许多引颈旁观的百姓,黑压压的人流从格式馆沿街一路排到春溪岸边。
“卖包子咧——刚出笼的热包子——”
“卖豆浆——”
推着板车的小贩大声吆喝,热腾腾的蒸汽从竹蒸笼里冒出来。在这种节日,生意永远好得很。卖早点的肩上搭着汗巾,晨风微凉,他却忙得汗流浃背,很快,一屉热包子卖出了一半。
几个年轻文士嫌恶地避开,生怕板车上的油污蹭脏了他们矜贵的礼服。雅集尚未开始,他们站得久了,不免有些肚饿,但若当街碰了这黔首百姓才吃的糠皮梅菜包,指不定被同袍笑话成什么样呢。他们刚一走开,便有几个短褐垂髫的小孩从空隙挤过来,吵吵嚷嚷地,用几枚铜钱换了包子和糖糕。
小孩捧着早点香喷喷地分食,蹦蹦跳跳地跑远,那几个文士倒有些站不住了。旭日东升,金赤的朝霞铺在翠绿的杨柳枝上,几只雨燕掠过树梢。其中一个长脸的士子整了整衣衫,皱眉抱怨道:
“怎么还不开始?都等了一个时辰了。”
另一个粗眉毛的摇着湘妃扇,哀叹道:“等!文乐兄,能来这雅集便是天大的幸事,再等等又何妨呢?依鄙人愚见,待那些远道而来的名门贵客一个个都来齐了,雅会自然开始。”
粗眉毛这一番废话,又准又狠地踩中几人痛脚。他们门第不高,能侥幸抢得行香帖,靠的不是十年寒窗苦读,便是涎皮赖脸求人。
一阵尴尬的沉默中,长脸干巴巴地问道:“那些贵客什么时候才到?”
众人摇头,都觉得这长脸没吃早饭,饿得头脑不大清醒。雅宴点名邀请的都是高攀不起的大人物,他们的行踪岂是自己这等下品寒士所能知晓的。空泛的闲谈间,气氛变得更加微妙起来。
一个穿蓝衣的驼背书生清了清嗓子,神秘道:“咳,某有些不足挂齿的渠道,碰巧打听了一些隐秘消息。诸位可知,今次行香雅集,都请了哪些在名闻天下的公子?”
几人表情矜持,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却不约而同都竖起了耳朵。却听那蓝衣驼背得意道:
“我有个好友,与鼎泰号的掌柜有几分交情。鼎泰号的钱庄开遍大江南北,打听这点消息也算小菜一碟。”在众人惊羡的目光中,蓝驼背炫耀似的从怀中摸出一张碧云春树笺,侃侃而谈道:
“第一位,清都邹承志,乃是当朝国子学太正。其人貌甚伟,对心学一道颇有见解。第二位,豫章陈高义,是太常寺卿佟大人的关门弟子,其人乐善好施,最爱与寒门弟子讲经论道。这第三位,是......”
蓝驼背一连报了十多个名字,终于有人忍不住打断道:“这有什么稀奇,每次都有他们几个!”
蓝驼背脸面有些挂不住,皱眉道:“那这最后一位,诸君想必不曾见过。临沂安广厦,他的大名,各位应该如雷贯耳吧。”
那几个士子一惊,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蓝驼背扳回一局,不屑地看着这几个没见识的乡下人,傲然道:
“我不仅知道这位公子千里迢迢从齐鲁来我江南路,还知道他难得答应参加行香雅集,却是为了来看一个无名之辈。”
“无名之辈?谁有这么大的脸面,能得广厦公子的青眼?!”
蓝驼背其实并不清楚,只嗤笑一声,高深莫测的模样不由让那几个寒士更加钦佩。
忽然,一阵清亮的笛声破空而来。街上众人纷纷侧身去看。笛音分开熙攘的人群,却见几个峨冠博带的白衣童子手捧竹篮,跣足而行;篮中盛满带着露水的辛夷花瓣。花瓣被裁成小片,惠风和畅,雪青色的花瓣洒在螺钿色的步道砖上,几名童子踏香而行,恍如仙境。
这个季节,辛夷花花期已过。这铺道的碎花却绵延数里,足见主人家财之巨。众人引颈远望,纷飞的花雨中,一位明眸皓齿的青衫牧童吹着短笛,骑在青牛背上。青牛背后,牵着一顶青灰色的竹车。
“广厦公子,是广厦公子!”
不知有谁大喊一声,人群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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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恪的一生之敌已经出现,猜猜安广厦来看的无名之辈,究竟是谁呢?(送分题~)
下章预告:
有道是“人生若只如初见”,温小郎君却窘得恨不得钻进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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